继承公证子女必须全到场吗以及继承公证书需要所有人到场吗

读懂法律的小黑2024-09-29 11:27:48884阅读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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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子女必须全到场吗

法律分析:办理继承公证只需要申请人到场即可,不需要所有亲属都到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继承公证子女必须全到场吗以及继承公证书需要所有人到场吗

老人过世继承财产需子女全部到场签字才能生效吗

要求所有继承人(不只是全部子女)都必须到场签字才可以,如果继承人中有人已经去世,要提供死亡证明;如果继承人中有人不能到场,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才可以。

法律分析

老人去世后,遗产不一定是所有子女都可以继承。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去世后老人是否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子女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父母继承,父母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在子女死亡之后,父母也死亡。那么子女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父母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父母死亡后,他的继承份额可以作为遗产,办理转继承手续。如果父母是先于子女死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父母就没有继承子女遗产的继承权。当然在实践中还要考虑死者配偶的财产权利,要先析产才能再继承。对于尽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老人财产公证是否需要子女全部在场

不需要所有子女到场。

法律分析

做公证需要准备材料。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死者的婚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立遗嘱。遗嘱分为多种的,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公证子女必须全到场吗?

继承权公证所有子女必须到场,否侧视为放弃继承。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公证。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且放弃继承权的,需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房产手续之前,最好是能够提前了解要办理的资料、手续跟实际的要求等等,顺利的将继承房产公证事宜给办理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继承公证需要所有人到场吗

【法律分析】:遗产继承公证不是必须所有人到场。遗产继承公证不需要全部家属到场,但是需要法定继承人到场。如果无法到场并放弃继承权的,则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已经公证的遗嘱继承是不能取消的,如果认为遗产继承公证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复查。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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