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高温补贴来了!快来看看啥标准和双辽高温补贴标准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4-09-06 10:03:30225阅读0评论

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双辽高温补贴标准内蒙古的高温补贴来了!快来看看啥标准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众乐多普法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

对于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各个城市规定的有所不同,毕竟城市不同,实际的高温情况也是不一样的。并且,在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上面规定的也是有所差异的。下面简单的列举一下几个城市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内蒙古的高温补贴来了!快来看看啥标准和双辽高温补贴标准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年多数省份在6——9月发放,一般可以领3个月左右。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跨纬度较广,各地接受太阳辐射热量不尽相同。所以,在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上,也有很大的差异。海南、广东、广西等地区由于天气炎热,发放时间较长,吉林、辽宁等北方省份发放时长较短。

海南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是从每年4——10月,可领7个月。广东、广西发放时间是从6——10月,可领5个月。吉林发放时间是每年6——8月,辽宁则为7——9月,北京6——8月,可领3个月。上海、浙江、陕西、江西、江苏、宁夏、贵州等地,都是从6月起,连续发放4个月。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跨纬度较广,各地接受太阳辐射热量不尽相同。所以,在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上,也有很大的差异。海南、广东、广西等地区由于天气炎热,发放时间较长,吉林、辽宁等北方省份发放时长较短。

海南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是从每年4——10月,可领7个月。广东、广西发放时间是从6——10月,可领5个月。吉林发放时间是每年6——8月,辽宁则为7——9月,北京6——8月,可领3个月。上海、浙江、陕西、江西、江苏、宁夏、贵州等地,都是从6月起,连续发放4个月。

高温补贴政策发放标准

劳动法中高温补贴是怎样规定的?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 缴纳个人所得税 。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