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从什么时候开始以及赡养父母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5-01-29 13:26:49181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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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从什么时候开始要赡养父母

子女可以在父母60岁以上的时候就开始赡养父母,或者是65岁以上,等他年纪比较大的时候,就要开始赡养他们了,特别是自己成年以后。

因为等他们年纪大了,那么你就有赡养的义务,当然要看你的一个经济条件以及生活条件,如果是你的经济条件比较好,那么你也可以提前的去赡养他们,因为这个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

但是如果他的一个生活起居经济条件非常的差,同时你又没有去帮助他们,然后也没有尽自己的赡养的义务,那么这样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尽量要结合上铺的一个条件,要照顾好他们的一个饮食起居,这样是最基础的一种赡养责任。

像我的家庭的话,就会成年之后都会赡养父母,自己有什么好的东西都会给他们分享,这样才是比较合理的一种情况。

赡养父母从什么时候开始以及赡养父母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父母什么时候需要赡养

1、父母六十周岁的时候需要赡养。但若父母未满六十周岁,已经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可以随时要求子女进行赡养。且前述所称的赡养义务一般是指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子女是否有赡养的义务

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什么时候开始赡养父母

赡养义务从何时开始

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父母一般默认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或是抚养自己的父母,再或是爱人的父母等是直接与自己相关的亲人。每一个家庭与氛围会有所不同,根据各自的家庭情况去对待父母的赡养。

日常相处,每一个家庭都可能拥有父母的存在,除非父母不在了。对一般家庭而言,未成家之时可以与父母同住,可以从日常的饮食、作息时间、生活习惯上进行互动。一起做饭;一起做家务;一起理财;一起旅游;一起讨论或分享各自的想法。

很多年轻人喜欢自由自的生活方式,与父母在一起反而不习惯或不自在的现象;这时可以从不同的面去考虑:1.双休时可以适当聚会;2.过年、过节可以与父母制定相应的共同爱好,如旅行、游玩、做美食、购物等;3.适当给予父母一些生活补贴,每月、每季节、每年给予相应的数量,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或是社会有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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