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暂住证以及北京暂住证网上办理平台
北京暂住证北京暂住证网上办理平台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北京暂住证北京暂住证网上办理平台,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北京暂住证怎么办理?
《北京市居住证》办理使用指南
外地户籍来京人员可以申请《北京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
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申请《居住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居住时间证明、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连续就读证明)三项材料之一的。
通过“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提供网约申领居住证办理服务。也可通过“北京通”APP或“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进行办理。如日常不使用智能手机或不方便申领电子证照人员,可到居住证办理窗口申请。
经审核在8个工作日内核发电子居住证。
来京人员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北京通”APP,登陆后点击首页“全部电子卡证”,即可查看,展示电子居住证。
北京暂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要满足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要求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北京如何办理暂住证?
《北京市居住证》办理使用指南
外地户籍来京人员可以申请《北京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
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申请《居住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居住时间证明、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连续就读证明)三项材料之一的。
通过“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提供网约申领居住证办理服务。也可通过“北京通”APP或“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进行办理。如日常不使用智能手机或不方便申领电子证照人员,可到居住证办理窗口申请。
经审核在8个工作日内核发电子居住证。
来京人员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北京通”APP,登陆后点击首页“全部电子卡证”,即可查看,展示电子居住证。
北京暂住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第三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北京暂住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需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