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分配方式和赡养老人子女分配规定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4-03-22 11:09:21207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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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赡养老人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一、在我国 赡养老人 财产分割 怎么分配? 1、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尽到主要 赡养 义务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遗产,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将作为第一顺序 继承人 参与分配。而具备赡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部分或少分遗产。 2、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 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 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二、赡养义务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 收养 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 抚养 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5、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 赡养费 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 同居 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 《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在我国赡养老人财产分割的分配时,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可以多分配到一些遗产的,赡养老人是我们子女的义务,反之,那些没能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是可以少分到一些遗产或者不分的。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尊老爱幼的名族,从相关法律条例针对赡养义务的严格要求就可以看出来。

赡养老人儿子和女儿的义务怎么划分

赡养老人儿子和女儿的义务应平均分配。具体如下:

1、女儿与儿子是有同样的赡养义务,女儿与儿子没有区别;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老人分配方式和赡养老人子女分配规定

赡养老人的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赡养老人子女分配规定根据《 老年人权益 保护法》,父母有多个子女的,赡养分配的标准可以由子女共同协商,不直接赡养父母的要定期 支付抚养费 。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 履行赡养义务 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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