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蓝印户口变红印及天津蓝印户口取消

法律援助熟读法律知识2025-05-07 11:45:17274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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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蓝印户口是什么意思

天津蓝印户口是什么意思

[网友提问]最近听说户口还有蓝印户口,不清楚具体是什么性质的户口。谁能帮忙解释一下。

[户口查询网]回复: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公安机关加盖的蓝色印章,而被称之为蓝印户口。2000年之后,蓝印户口在各地逐步被叫停,渐渐退 出历史舞台。

其一般是由当地政府出台争得,对投资者、购房者或者“人才引进”等外地人给予的优惠待遇。拥有者基本上可以享受正式户口的利益,经过一定时期后,可以转变为正式户口。

商品住宅人员,具备规定的条件,经申请蓝印户籍公安机关批准登记后加盖蓝色印章表示户籍关系的户口凭证。蓝印户口不适用于境外人士。

蓝印户口不是常住户口,取得蓝印户口者,每年须进行年检,不符合年检的, 因投资或者购房取得蓝印户口3年以上、或者因被单位聘用取得蓝印户口5年以上,且有固定合法住所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常住户口。经批准取得常住户口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建设费。

最早的蓝印户口大致出现在1992年左右,最初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也开始办理蓝印户口。在许多地方,蓝印户口成为商品房的推销手段之一。

其中,广州市在1999年实施蓝印户口政策,并且回溯到1996年10月以后在指定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非本市人口也可以办理蓝印户口。在取消福利分房后,蓝印户口政策的实施对商品房的销售确实有了一个很好的促销卖点。

2017年天津蓝印户口新政策

2017年天津蓝印户口新政策

近年来,天津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了天津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落户规定、居住证积分落户规定的户籍准入规定,建立起了多元化、全覆盖的户籍准入制度。按照国家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天津决定停止新办蓝印户口,对2014年5月31日后购买商品住房的外省市人员不再受理蓝印户口申请。

(一)天津蓝印户口什么时候停止办理?

答:2014年5月31日天津市停止新办蓝印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渠道办理蓝印户口的,以其在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订预定协议时间为准。

   (二)以前办理的蓝印户口如何转为天津市常住户口?

答:现有的持蓝印户口人员,在考察期满后经复验合格,可继续按原规定办理我市常住户口。

   (三)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在何日期前购买天津新建商品住房,可按原政策申请办理蓝印户口?

答: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于2014年5月31日24时前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或者《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按原政策申请办理蓝印户口,2014年5月31日24时后在天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能再申请办理蓝印户口了。

   (四)购房居民家庭的成员范围包括哪些?

答: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其子女。

   (五)2014年5月31日24时前购房人已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但未及时签 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合同后还可以按原政策申请办理蓝印户口吗?

答:可以,只要在2014年5月31日24时前已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且最终达成交易,网签合同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仍可以按原政策申请办理蓝印户口。

   (六)2014年5月31日24时前,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自行签订的预定协议是否可以作为申请办理蓝印户口的要件?

答:不可以。凡2014年5月31日24时前,购房人已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企业自行拟定预定协议的,必须在此日期前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方可申请办理蓝印户口。

(七)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转签《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是否可以更名?

答: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转签《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需要更名的,仅限于预定人家庭成员(购房人、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内进行变更。例如:李某预定了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的预定人为李某,在转签《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李某希望更名,只能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名字变更为其配偶或者其子女,不得变更为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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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蓝印户口变红印及天津蓝印户口取消

蓝印户口什么意思

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公安机关加盖的蓝色印章,而被称之为蓝印户口。它是指对在投资、购买商品住宅或者被该城市的单位聘用的外省市人员,具备规定的条件,经公安机关批准登记后加盖蓝色印章表示户籍关系的户口凭证。拥有者基本上可以享受正式户口的利益,经过一定时期后,可以转变为正式户口。

什么是蓝印户口

最早的蓝印户口大致出现在1992年左右,最初以中小城市居多。1994年之后,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也开始办理蓝印户口。当时,在许多地方,蓝印户口成为商品房的推销手段之一。蓝印户口的诞生,是本地区凭借本地户籍所绑定的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优势,以“买房入户”的方式,吸引外省市人的投资来“重振楼市”。

但是,到2000年左右,由于楼市膨胀,很多地方开始取消蓝印户口政策,全国的大城市中,唯有天津还在沿用。

2009年2月,天津出台的蓝印政策中规定,凡一次性付款购买40至80万的新建商品房,就可获得天津市蓝印户口,在子女入学、高考、社保等方面享受天津市常住户口居民同等待遇。

天津市有关蓝印户口的政策规定,要想办理蓝印户口,首先,在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购买80万以上的房子;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需购买60万以上的房子;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宁河县、静海县、蓟县)需购买40万以上的房子。而且,所购买房屋必须一次性缴纳全部房款,且具备契税完税证明。此外,房产必须新房、不能是二手房,必须是70年产权的大产权房,必须是纯住宅不能是商用或者商住两用房。

这些条件全部具备,就可以申请蓝印户口,在相应程序进行完后,就可以拿到蓝印户口本,上面会印着户主、配偶和子女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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