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办土地证需要什么手续和办理国有土地证流程

法律援助熟读法律知识2025-03-17 07:29:48377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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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者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一般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都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1. 受理申请:带好登记需要的材料,去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

2. 审核材料:相关部门收到办理申请后会对土地登记申请人进行土地的调查、核实以及测量等,确定土地的情况和申请人的登记情况是否有出入;

3.

校准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 颁发证书:如果各项核实完毕,那么就可以批准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国有 土地使用权 证书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有 土地使用证 》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 招标 、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 继承 、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 土地使用权转让 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 身份证 、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 土地所有权 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 经济适用房 。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 商品房 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 房屋所有权 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 房屋产权人 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所以,严格的来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也是非常的简单的,自己可以先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去查询一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的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递交到国土资源部门之后的办理流程这就不是申请者本人可以随意控制的了,主要就是等待工作人员的审核完成之后,直接拿土地证书就可以了。

国有土地办土地证需要什么手续和办理国有土地证流程

土地证怎么办理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最重要的证明,有了土地证拥有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土地证办理流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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