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撤回和邀约的撤销和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和邀约的撤销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和邀约的撤销,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要约撤回后有效吗?
要约撤回后没有效力。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后要约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撤回条件有哪些
要约撤回条件有:
1、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撤回要约不会造成损失;
3、要约撤回的意思表示由要约人做出;
4、要约撤回的其他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发出后想撤回怎么办
要约发出后想撤回是可以的,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若是已经到达对方的,则不能撤回,只能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