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侵权以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专利侵权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外观专利侵权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外观专利怎么算侵权
- 2、什么是外观专利侵权?
- 3、外观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 4、外观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 5、外观专利的侵权判定
- 6、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怎么办?
外观专利怎么算侵权
外观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是: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侵犯该外观设计专利的故意;
2、基于前述主观心态,行为人实施了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或为前述行为提供帮助等行为;
3、专利权人产生实际损失;
4、实际损失与前述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5、其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四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第六十六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什么是外观专利侵权?
外观专利侵权是指行为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例如,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等。
【法律依据】
2023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外观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外观专利侵权如下认定:没有得到权利人许可和法律特别规定,以生产经营目的进行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的行为就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一条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外观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外观专利被侵权后,有3种解决方法。如下:1、应该是对方将产品申请了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并投诉侵权;2、实用新型和外观是不经过实质审查就能授权,所以对方可能用产品申请专利反而告侵权;3、这种行为涉嫌恶意申请专利维权,应该不受法律保护,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外观专利的侵权判定
判断外观专利侵权的方式: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外观设计专利,直接假冒其专利,以及为前述行为提供帮助等行为存在,且该专利已经被授权,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等条件下,应当认定为专利外观专利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怎么办?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以向当地的商标委员会来申请,这样的一种行为是无效的,或者是直接去法院来进行一个诉讼,但不论是哪一种情况的话,都必须要对于侵犯这样的一种专利全做出一个合理的认定,通常情况下包括看是否属于类似商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也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中国法官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3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