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柴油车燃油附加费和2024 年海南柴油车通行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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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车出海南岛要交费吗
柴油车出海南岛要交费。
开车的注意事项:
在开车上路的时候需要注意与前后车辆的距离,使汽车保持安全的距离,为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提供反应的时间,在驾驶的时候需要调节自身的心理素质,一些车主无法及时反应紧急状况的发生,而远光灯的光线强烈。
有助于驾驶员及时反应,使用远光灯更助于驾驶员观察前方车辆的状态,在公路上驾驶的时候车速最好不要过快。汽车在驾驶的时候,需要注意合理控制车速,灵活适当使用汽车车灯。
性能:
轻质石油产品,是复杂的烃类混合物,碳原子数约10~22)混合物。为压燃式发动机(即柴油机)燃料。
主要由原油蒸馏、催化裂化、热裂化、加氢裂化、石油焦化等过程生产的柴油馏分调配而成(还需经精制和加入添加剂);由原油、页岩油等经直馏或裂化等过程制得。根据原油性质的不同,有石蜡基柴油、环烷基柴油、环烷-芳烃基柴油等。
沸点范围和黏度介于煤油与润滑油之间的液态石油馏分。易燃易挥发,不溶于水,易溶于醇和其他有机溶剂。是组分复杂的混合物,沸点范围有 180℃ ~370℃ 和 350℃ ~410℃ 两类。
沸点范围和黏度介于煤油与润滑油之间的液态石油馏分。
主要指标是十六烷值、黏度、凝固点等。对柴油质量要求是燃烧性能和流动性好。燃烧性能用十六烷值表示愈高愈好,大庆原油制成的柴油十六烷值可达68。高速柴油机用的轻柴油十六烷值为42∼55,低速的在35以下。
海南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收与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汽油和使用柴油的机动车辆,均应按照本规定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第三条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规费征稽机构(以下简称征稽机构)负责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具体征收稽查工作。
发展和改革、价格、公安、边防、海关、财政、税务、审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根据物价指数、我省公路建设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第五条 汽油按照销售油品的数量和征收标准价外计费,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汽油零售企业进油时应当向征稽机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手续。第六条 汽油批发企业购进或者调拨汽油,应当提前3日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向当地征稽机构申报,经征稽机构核验后方可入库。
运输汽油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相关缴费资料,以备检查。第七条 汽油经营企业的汽油经营设施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费控装置,准确、安全、可靠记录汽油购进、储存、销售和运输的经营数据。
汽油经营企业费控装置发生故障或者损坏的,应当停止使用,并向所在征稽机构报告,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或者安装。征稽机构应当自接到报告后4小时内到场监督,费控装置恢复正常工作后方可继续使用。第八条 柴油机动车辆按照核定的征费标准计量和征收标准,定额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费标准计量和具体缴费方式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柴油机动车辆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或者预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取得缴费凭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上路行驶的柴油机动车辆,应当随车携带缴费凭证,以备检查。第九条 拖拉机、三轮机动车、联合收割机等柴油机动车辆免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第十条 柴油机动车辆缴费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起征、变更、报停、停征、启用、注销登记等手续。具体办法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一条 外省柴油机动车辆进入本省行驶的,应当预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实际停留期限超过预缴费期限的,应当在期满之日起第3日内,到征稽机构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外省柴油机动车辆离开本省前应当到征稽机构办理缴费结算手续。第十二条 公安交警部门应当与征稽机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现车辆登记及变更、证照核发、规费缴纳等信息共享。第十三条 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使用范围:
(一)公路建设及归还公路建设贷款本息;
(二)交通规费征稽事业;
(三)公益事业以及农业、渔业生产等所用汽油的补贴;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支出。
前款第三项补贴费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拨付给市县,由市县具体安排。第十五条 汽油经营企业偷漏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应当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并处以应缴费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汽油经营企业销售量加上库存量多于购油量部分,不能证明其正当来源的,视为偷漏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第十六条 汽油经营企业故意损坏费控装置或者不使用费控装置,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七条 柴油机动车辆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除补缴应缴费额外,按日加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连续拖欠3个月以上的,除缴纳滞纳金外,并处以应缴费额1倍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第十八条 有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偷漏、拖欠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行为的,处以应缴费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运输汽油,或者柴油机动车辆不按照本规定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稽机构可以扣留车辆。
当事人向征稽机构交纳保证金后,征稽机构应当解除扣留。当事人在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并履行处罚决定后,征稽机构应当及时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外省车辆进海南过船票弄掉了,还有什么办法交通行附加费?
海南开征车辆通行附加费后,无论什么货车,都可按半价收费,或者更便宜。
照海南省的规定,进出海南的柴油机动车以每天每吨10元的标准缴费。车辆载重后的总质量在出岛时通过电子磅秤计量并按50%核定征费;而车辆在岛内行驶的天数以车辆进岛时的渡海船票为准计算。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海南省给予了进岛两天内免征“附加费”的优惠。
车辆通行附加费是海南省政府设立的正规缴费项目,政府的收费行为出现“讨价还价”现象,或托熟人、不要票就能优惠的情况,都会重创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当地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
法律依据有三:一是公路法;二是省政府新出台的《海南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三是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布的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细则和《*****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