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计生办及朔州生育津贴公示2024

精通法律知识的军辉2024-06-13 14:57:03384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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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怎么算2023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随着各地产假、育儿假的延长,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又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生育津贴申领规则有变,社保只缴1个月也能领,偷着乐吧!

一、2023年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一、产假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二、营养补助

生育保险宣传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二、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流程

第一步:备案:

孕妇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生育证前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通常是缴费大厅的医保窗口办理;

有的地市已经取消了备案流程,只要选的医疗机构是医保定点就可以,一般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可以,如果是私立医院一定要看清楚是否是医保定点的。

第二步:就诊

怀孕20周后的产检门急诊费用和分娩费用,在外地先个人全额垫付。

第三步:回参保地报销

报销所需要的材料包括:社保卡、夫妻双方身份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医学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盖章的复印件、住院发票和住院费用清单和怀孕20周后的产检发票。

携带上述资料到参保地市或区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报销即可。

三、2023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 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具体报销基数详情也要咨询公司人事。

朔州市计生办及朔州生育津贴公示2024

山西生育津贴2023最新政策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营养与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报销标准

1.流产400元;

2.顺产2400元;

3.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职工产假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险申请报销材料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件(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人工流产金额在300元以上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8.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及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9.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

10.《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11.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三楼工伤生育科办理。

生育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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