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法律援助电话和汉川法律援助

精通律法的小琳2024-10-23 15:40:43275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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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的老年优待证有什么作用?

1、老年人进入各类公园、纪念性陵园,门票(不包括门票外的合法收费项目)实行免费。

2、老年人进入风景区和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已开放的文物点、宗教活动场所,凡收取门票的对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  每年10月1日国际老人节和“九·九”重阳敬老日老年人可以免费参观。

3、各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和俱乐部,放映电影、录相、举行体育比赛、表演节目(全运会和国际性比赛除外)等,在观众人数不超过容纳限度的条件下,白天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

4、老年人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和个体诊所)就医,应当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的优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5、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共厕所,免收入厕费。

6、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电(汽)车;乘坐长途客运汽车,可以优先购票、优先上下车,县以上长途汽车客运站候车室(厅)内应设老年人专座。

7、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轮渡过渡;老年人乘长途客运轮船,凭证可以在水上客运码头优先购票、优先进候船室、优先托运行李、优先上下船。

扩展资料

以湖北省鄂州市为例,办理《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到鄂州市市民中心1楼老年人优待证窗口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

申请提交后办证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补正材料告知书》;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单》并提交审查人员审查。

3、审查

正式受理后,办证员按法律法规要求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决定

办证员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5、制证发证

办证员根据申请材料制作老年优待证,申请人通过窗口申请办证可当场领取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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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

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湖北省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山后三路73号

邮 编:431600

电 话:0712-8297539

传 真:0712-8282516

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规定和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办法,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搜集就业、失业等相关信息,并引导就业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职工基本养老金省级统筹办法;负责贯彻执行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拟订全市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批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做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七)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办法;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并承担相关人才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办法、措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相关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转随调家属安置计划。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订市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表彰办法,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配套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全市协调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用人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违法事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登记、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交流、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务员管理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对外交流和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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