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纳税起点及工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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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交税怎么算的

【法律分析】:每月应缴纳60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规定。

五、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工资纳税税率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一)、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二)、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三)、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四)、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五)、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六)、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七)、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八)、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工资如何纳税

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工资纳税起点及工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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