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违法以及刑事违法案例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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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刑事违法
- 2、刑事违法行为
- 3、刑事案件包括哪些违法行为
- 4、刑事违法有哪些
- 5、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刑事违法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刑法对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的否定的法律评价。在刑法实行了罪刑法定原则后,刑事违法性就成为一切犯罪必不可少的基本特征。在罪刑法定的意义上说,没有刑事违法性也就没有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基础;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只有当行为不仅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违反了刑法,具有刑事违法性的时候,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刑事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刑事责任有以下刑事责任:
(1)要求承担主刑的刑罚。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要求承担附加刑的刑罚。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附加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刑事案件包括哪些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可以立为刑事案件的情况:(1)杀人案。(2)伤害案。(3)抢劫案。(4)投毒案。(5)放火案。(6)爆炸案。(7)决水案。(8)强奸案。(9)盗窃案。(10)抢夺案。(11)敲诈勒索案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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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违法有哪些
刑事违法,即犯罪,是触犯刑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是一切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中国刑法把犯罪分为十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不同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又有轻重之分。
国家是否应当具有对犯罪人进行惩罚的权力,在西方学者中,有否定说和肯定说之争。
(1)否定说。认为国家没有刑罚权,理由主要是:
其一,国家乃受国民委托而执行职务,因而无权对委托者加以处罚。
其二犯罪乃国民之疾病,国家只有负责治疗的义务,而无对其加以处罚的权力。
其三,刑罚古已有之,但从未发生减少和消灭犯罪的功效,因而,国家没有对犯罪人处罚的权力。
(2)肯定说。认为国家应当具有刑罚权,但是关于刑罚权的根据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学说:
其一,社会契约说。国家以主权者的身份代理人们行使职权,因而对违反契约者有处罚的权力。
其二,权力神授说。认为刑罚权乃神明出于维护世俗社会的需要,而赋予其在世俗社会的代表——国家的权力。
其三,维持社会秩序必要说。认为犯罪乃危害社会的行为,国家为维持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宁,理应具有制裁犯罪的权力。
其四,自由意志决定说。刑罚是对犯罪的否定,而犯罪又是犯罪人自由意志的结果,因此犯罪人在选择犯罪的同时,也就选择了受刑罚惩罚,国家用刑罚惩罚犯罪人,只是来自于犯罪人的这种自由选择。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刑罚不过是维持阶级统治的一种强制手段。它既不是来源于人们事先的互相约定,更不是出于神的授予。
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的区别是什么
1、行政违法由行政部门处理。刑事违法属于犯罪,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处理。自然人、法人都可以成为三种违法的主体,少数行为如强奸,法人不能成为主体。
2、行政违法、刑事违法都是违法行为并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区别在于违法产生的方式不同与后果责任不同。
3、行政违法是体现在违反行政法规上而没有产生对他人的侵害侵权行为,比如——违犯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与无行政许可进行经营的行为,还有轻微的侵害行为;刑事违法主要是体现在侵害与加害、非法侵占上,比如——伤害他人生命、盗窃他人财物等,与前二者的最大不相同的是,罪刑法定是刑事违法的处罚原则,而前二者可以协商、和解与自我担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