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最低工资标准天津及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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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北京最低工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 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23 〕77号

网址:http://rsj.

beijing.

gov.

cn/xxgk/zcwj/2023 06/t2023 0611_2412040.

html

路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

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

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综合考虑本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因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5.

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59元/小时。

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

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23 年8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6月11日

2013最低工资标准天津及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每月1500元。天津市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天津,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批复确定的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

2013年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

自5月1日期

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第二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提高19.1%,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增加了肇庆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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