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会计处理以及债务重组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法律顾问大白天2024-05-05 10:49:14256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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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写法如下:

以资产偿还债务的处理是: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

资产处置损益。

营业外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处理是:

借:应付账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营业外收入。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处理是: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营业外收入。

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以及债务重组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债务重组债权人会计分录怎么做?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借:长期股权投资(放弃债权公允价值+直接相关税费)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会计处理原则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拓展资料:

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A,抵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按存货的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的销售成本,认定相关的税费; B,抵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C,抵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债务重组原则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日进行会计处理时,需把握以下原则:

1、基本原则是债务重组日,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不能确认债务重组收益,有收益的情况下,只能记资本公积,但确认重组损失。

2、实际收到或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按照以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价值来入账;对于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价值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部分,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  

3、对 货币性资产,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为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

4、债务人重组差额的确认原则。

5、对于债务重组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债权人,应计入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中,但对于债务人来说,应当和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一同计算。

应收账款债务重组会计分录

应收账款债务重组会计分录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商品的公允价值),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商品的计税价值×13%),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债务额-存货的公允价值-销项税额+收到的补价(或-支付的补价)]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换入的非货币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借:坏账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贷: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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