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医保中心及海门医保报销规则

精通律法的小琳2024-09-23 14:46:08447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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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生孩子医保怎么报销

海门市育才路62号

海门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一、按政策规定征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离休统筹基金、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并对参保单位及参保人数进行核定。

二、负责医药费的结报、离休干部统筹金、工伤生育保险的支付工作。

三、负责办理医保卡的损坏、挂失、注销、冻结、解冻及为参保人员办理单位调动和退休手续。

四、按照政策规定和有关协议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资格审查、行为监督,保障参保职工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五、根据职工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和医药费报销范围,对参保职工的医药费进行审核,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结算。

七、负责全市医保软件的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八、负责做好参保病人转市外三级医院的审核登记工作。

九、做好各项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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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医保大病医疗保险最多能报多少?

一、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55%;

2、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注意事项: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患者、精准扶贫对象和无钱弃医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有效保障和精准帮扶。

二、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三、大病医保不予报销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海门市医保中心及海门医保报销规则

医保报销是如何规定的

一、根据法律进行分析:

1、居民基本医保: 用户在第一次的报销中,居民医保每年最高报销十五万,最低免赔额一百五十元,而最高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九十;与此同时住院报销后,如果个人负担的医保费用超过1.1万,个人还能可以通过居民大病保险进行第二次的报销。

2、居民大病医保:如果用户住院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金额超过1.1万的话,那么个人就还可以进行二次大病的报销。

二、除上述之外还有:

1、门诊和急诊医疗的费用:在职工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积超过两千元以上的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两千元以上部分报销百分之五十,个人自付百分之五十,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诊和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两万元,

3、参保人员必须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的医疗单据,这些都可以作为医疗的费用报销凭。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卫生行政、劳动保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会依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的办法,依照中西医并举,专科、社区和综合医疗机构进行兼顾,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的原则,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且向参保人员进行公布。第四十四条 中病人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第四十五条中 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将会根据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一系列的实行总额预付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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