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继承-宅基地房子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4-02 13:28:15359阅读0评论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170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众乐多普法和大家一起分享宅基地房子农村宅基地继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宅基地的房子怎样继承

宅基地的房子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遗嘱中指定的人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农村宅基地继承-宅基地房子

农村宅基地房屋是什么

宅基地 ,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有 继承权 等。 1、是土地管理法里的名词。    2、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 法规 、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 农村宅基地 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上述即为农村宅基地房屋是什么的看法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

关于 农村宅基地 上的房子根据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 宅基地 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虽不能 继承 ,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 继承人 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能否继承参照以下内容: 农村宅基地不得单独流转交易的法律制度,并不能因此限制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流转。从实践看,现行立法允许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 随房屋的继承而被继承。因为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