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HELLO!当你打开这篇文章的时候那一定是特别的缘分!下面跟随众乐多普法小编一起来欣赏城建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算这篇优秀的资料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叫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缴税的公式: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它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1985 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从1985年度起施行。1994年税制改革时,保留了该税种,作了一些调整,并准备适时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和改变计征办法。
特点
①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②属于一种附加税;
③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
④征收范围较广。
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
征免规定:
①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②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③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城市建设税怎么算
一、正文回答
城建税的纳税基础,是企业实际交纳的三税,税率会根据城市规模不同而略有差异,一般大城市是7%,中小城市是5%,乡镇是3%不等。教育费附加税率3%,如果是当月有应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要按税率计算交纳。
二、分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同时缴纳,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
三、城市建设税属于哪个科目?
城建税一直都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2016年12月3日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税金及附加,所以目前城建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城建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城建税是属于附加税的一部分,纳税人只要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就要同时缴纳城建税,城建税根据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其他地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缴纳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的会计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贷:银行存款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城建税怎么计算
一、正面回答
城建税是重要的税收之一,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并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城建税=当月应缴流转税额*适用税。
二、分析详情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
一、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二、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四、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后来流转税改革,流转税主要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以城建税应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