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债权转让后是否仍具有优先性及工程款债权转让

法律顾问大白天2024-09-27 10:33:15277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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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债权转让后是否仍需开具发票

工程款债权转让不需开具发票

债权债务转让是不需要开票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才需要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应本着谨慎的原则,慎查合同的生效条件,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

工程款债权转让后是否仍具有优先性及工程款债权转让

工程款债权能否转让

工程款债权可以转让,债权人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工程款能否债权转移

工程款可以债权转移,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为,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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