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债务人死亡应该谁还 债务人已经死亡的债还要还吗?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4-05-07 15:14:41247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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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死后债务需要谁来偿还

欠款人死亡应由欠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而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承担。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应该由配偶来偿还该债务。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按一定顺序清偿,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遗产进行了担保的债权等),才能清偿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及债务人死亡应该谁还 债务人已经死亡的债还要还吗?

负债人死了 债务谁承担

法律分析:欠债人死亡的债务,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承担。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也可以不还。1、债务人配偶的责任承担: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2、债务人子女的责任承担: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虽然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

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需要指出的是,赌博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赌债也属 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亡欠债谁来偿还

债务人死亡,如果有继承人继承债务人的遗产的,由继承人来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没有人继承的,用其遗产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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