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工程被合伙人骗走工程款-合伙干工程合伙人不给工程款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4-09-08 14:06:28267阅读0评论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132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众乐多普法和大家一起分享合伙干工程合伙人不给工程款合伙做工程被合伙人骗走工程款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合伙人拿到工程款后没给我们说甲方没给钱,等我们发现后钱已经都花了,算诈骗吗?

不算诈骗,属于挪用资金罪。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挪用本单位资金归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挪用人以个人名义将所挪用的资金借给其他自然人和单位,应当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合伙人拿到工程款后没给钱不属于诈骗,属于挪用资金罪。挪用是指不经合法批准,擅自动用所主管、管理、经手的单位资金。挪用包括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与借贷给他人两种情况。构成本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二、行为人必须实施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经手、主管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私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的行为。三、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至于其出于何种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合伙做工程被合伙人骗走工程款-合伙干工程合伙人不给工程款

合伙做工程合伙人拿钱不分怎么办

1、首先要清楚有没有签订合伙人的协议之类的法律文件,然后可以根据协议中的内容要求合伙人把他私自收取的钱款拿出来,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2、当然,如果在一开始没有签订合伙人的协议也没有关系,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与对方存在合伙关系,聊天记录也可,就可以起诉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