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催收欠款的法律手段有哪些 有关催收的法律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12-04 07:54:41276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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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方法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讨债的方法 (一)“函电”讨债法 1、指 债权人 通过向 债务人 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 债务 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 证据 。 3、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 债权债务 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债务人众多,并相对分散;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 (二)“会议”讨债法 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 2、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三)“公证”讨债法 优点: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不经审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请 强制执行 ;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 (四)“代位取偿”讨债法 适用本法应注意: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五) “ 律师 协助”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参谋作用;骨干作用; 代理 作用;助手作用;预防作用。 2、律师的主要做法:清理帐目,分析成债原因;函件催讨;行政干预;召集债务人会议;债权转移;两地律师协作调解;签订清欠协议书;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 诉讼 。 (六)“兼并清欠”讨债法 实施步骤:牵线搭桥,促成兼并;签订协议,保障债权;执行协议,实现债权。 (七)“留置清偿”讨债法 1、优点:确保债务人实现债权;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 留置权 与 抵押权 相同。 2、适用条件: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债权人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 (八)“ 抵押 清欠”讨债法 1、操作方法:设定抵押权;行使对抵押权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实现抵押权。 2、适用时应注意: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 (九)“劳务抵债”讨薪法 1、优点:即使在债务人难以直接履行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债务人提供了一个既宽松又便利的还债条件,从而使债务人积极主动地还款清欠;便于化解纷争,促进团结和协作。 2、适用的条件:债务人应具备提供劳务的能力;债务人所提供的劳务应当是债权人所需要的;债务人提供劳务应当出于自愿;债务人以其劳动偿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十)“ 诉讼时效 ”讨债法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2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 诉讼时效中止 ”的运用;在诉讼时效 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 诉讼时效中断 ,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 实现权利请求。 (十一)“诉前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为债权人实现权利和创造条件;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提供担保;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3、应注意的问题: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注意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动向;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时,可直接起诉。 (十二)“诉中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或出卖应属执行标的物的财产;使债权人掌握讨债的主动权,置债务人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与执行程序相衔接,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只有涉及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才能适用诉中 财产保全 ;实施诉中财产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或 担保人 担保。 3、应注意的问题:注意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时间;无力提供经济担保的债权人应在提出诉中保全申请的同时,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人民法院实施诉 中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并不排斥用诉中和解、诉中调解或诉讼外调解等方式解决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 一次。 (十三)“先予执行”讨债法 适用“先予执行”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被申请人具有先予履行义务的能力。 (十四)“督促催收”讨债法 适用条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必须是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时,应提交申请书;债权人应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十五)“申请执行”讨债法 1、适用条件:申请执行人应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债权人或实体权利人;申请执行人必须具有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申 请执行人应向有 管辖 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理由应是:债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 2、应注意的问题:及时申请、避免“失权”;“王牌”在握,逼其就范;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十六)“寻查匿财”讨债法 1、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方法:就地隐匿;异地隐匿;随身隐藏;利用假合同转移或隐匿财产;利用假案,转移财产;利用暗库或暗户头隐匿财产;虚设债权,实为匿财。 2、法律对策:及时申请执行,为搜查的实施创造条件;对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移交执行,且未采取执行措施的,发现情况及时通知法院;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债权人也不应掉以轻心;为使人民法院搜有所得,查有所获,债权人应积极提供搜查线索。 (十七)“拍卖,变卖清偿”讨债法 强制拍卖应注意:强制拍卖的执行机构;强制拍卖的条件;强制拍卖的前提;强制的限制;强制拍卖的准备;强制拍卖的实施;直接清偿。 (十八)“司法”协助讨债法 1、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前提;委托执行必须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或者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委托执行的依据;委托执行 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符合委托执行条件;委托执行的具体程序;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2、涉外案件中的委托执行:债权人欲进行“域外讨债”,也即申请承认和执行我过法院的裁判时,应遵循我国相关的程序;债权人申请承认和执行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时应当遵循我国相关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 讨债方法 有哪些相关内容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由此可见,讨债的方法有很多,包括 函电讨债法、 会议讨债法、 公证讨债法、 律师协助讨债法等十八种方法,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有效的方法。

债务催收有哪些方法

法律知识 自古以来就是千千万万,就比如法家的以法治理天下,而现如今中国也开创了一部有一部的法律条文,目的就是以法治理天下!那么关于法律知识,我们有懂得多少呢?我们应该学法懂法,才能在不被公平的对代时,能够善于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来一起探讨关于 债务 的催收有哪些办法吧。 1、第一种方法就是利用电话去催收付款。而负责去用电话催债的“同学”必须拥有超人般的意志,也就是说需要具备一下的几种条件: 一是拥有对这一方面的专业知识,比如曾经在哪家电话公司上过班,亦或是在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等等上过班,而再比如有关之前的借债以及欠债的相关合同、以及付款条件、即什么时候付完,就是还清债务,还有利息是多少,这些种种都要仔仔细细认认真真计算的,还有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合法权益,就是负债的权利和义务等。 二是该人员必须拥有三寸不烂之舌,就是说谈话技巧必须拥有着过人的地方,比如步骤,就是能不能把人带到自己的节奏当中,这是把别人却最牛鼻子走、说话口气不能过软也不能过硬,太软会让人觉得非常好欺负,过硬别人会先在心里产生一种畏惧感,那么这将会是得不偿失、说话火候的掌握一定要掌握好好的,就像厨师一样,他炒菜时,火候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太大容易烧焦,太小亦或是会不熟,这是同样的道理等。 2、利用信函催收付款。说白了就是书写信函去催欠下的债,让他还债,而这种方法具有有以下的几种优点:采用书写信函进行催收帐是非常,不一般的,就是官方化了,不再土里土气,感觉逼格一下子提升了上来,最重要的是利用信函,假如你要把他起诉上法庭,那么信函也即将成为最为有利的 证据 。能够夸张得达到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境界,哈哈哈,这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不过这种方法真的有时特别有效果。 3、利用传真进行催收别人的债务,让别人及时付款,而利用传真的最大优点就是速度快,可以说是火箭与蜗牛的比喻,火箭能够在一秒就飞10000000000000厘米,而我蜗牛在一秒内可能也就爬了0.5-1.00厘米,有时候可能还爬不动,这就是生动形象的比喻,也就是说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让客户了解您的要求,也就是让他还债这种要求。 4、当以上方法全部都不可行时,那么我们必须要采取强硬的手段的还是用强的,说句土话就是能用抢的别用软的,向对方索要确认函,同时自己要有底气,同时要利用书面付款计划。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这两种方法比较正式,能给客户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另外,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 欠款 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5、商业惩罚措施。就是针对此类事件。

及催收欠款的法律手段有哪些 有关催收的法律

追债公司讨债都有那些手段

一、是企业内部人员催收,发动内部相关的人员进行 债务 的追讨,在讨债过程中运用大家的力量。二、是委托法律部门,委托专业经济 律师 进行 诉讼 讨债模式,在法律的层面进行深入的追讨行动。三、是委托专业的企业商账追收机构,即委托专业的债务公司进行债务的追讨工作。如果采用企业内部处理,企业人员对客户的信息最了解,能够与客户保持直接的联系,及时对 欠款 做出反应。但是,企业内部的人员与债务的追回与否没有直接的奖惩办法,导致机会成本上升、影响商业信誉,最终导致帐款的收回无保障无效率。毫无疑问,法律诉讼对欠款的追收有很好的保障,但是法律诉讼有一定的程序,具有 强制执行 性,致使企业与客户成为不可逆转的“冤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 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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