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提取联系电话及宁波公积金提取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5-02-28 13:02:02363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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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宁波公积金在哪里可以办理提取

【法律分析】

宁波公积金可以在平台或者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可以办理提取宁波公积金办理提取是可以分为线上提取和线下提取。一、线上提取。其中线上提取可以直接通过手机进行操作,来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需要用户下载并登录相关平台办理,进入公积金页面就可以按照自己需求提交提取申请了;二、线下提取。线下提取则是需要用户前往宁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包括有市中心及地方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此外还设立了多个延伸服务网点,职工可以选择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宁波公积金提取联系电话及宁波公积金提取

宁波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宁波公积金提取

直接向单位提出申请。

1、提取条件:

宁波各类情况下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2、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现房未做房产证,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流程:

(一) 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 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三) 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四) 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按本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返还提取人。

(五) 管理中心将符合规定的提取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操作,打印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加盖业务公章后,一联作为提取凭证交提取人,一联移交银行出纳作为开具存单或支票的凭证,一联作为业务档案存查。

(六) 提取人持现金存单或转账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七) 提取资料不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的,管理中心将提取资料返还提取人,告知退件原因,并填写一式二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件理由书》;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八) 提取业务除节假日外全月办理,销户提取应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方可办理。

4、提取额度:

商品房:

(1) 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款为限。

(2) 购买商品房期房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合同约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应付款为限。

5、提取时间:

宁波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提取业务除节假日外全月办理,销户提取应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方可办理。

6、宁波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宁波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3.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4.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按本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返还提取人。5.管理中心将符合规定的提取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操作,打印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加盖业务公章后,一联作为提取凭证交提取人,一联移交银行出纳作为开具存单或支票的凭证,一联作为业务档案存查。6.提取人持现金存单或转账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相关支付手续。7.提取资料不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的,管理中心将提取资料返还提取人,告知退件原因,并填写一式二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件理由书》;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8.提取业务除节假日外全月办理,销户提取应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方可办理。

法律依据:《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宁波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宁波公积金提取一般针对不同人士需要以下材料:已婚人士需要结婚证书和复印件;鉴定材料。身份证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没有房子但租房的需要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分居和退休的证明。适用于离境或退休的人士;相关低保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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