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职权可以授权给董事长吗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10-03 16:30:16410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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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董事会的职权有什么

董事会的职权有: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及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职权可以授权给董事长吗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决议需要有半数才能通过,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自行规定该项决议的通过形式,但也必须遵守法律中提到的半数规定。另外,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出来的,这样它就必须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着想,一切决议事项的通过都必须以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同时董事会也依法享有其他基本职权。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分别是什么

股东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其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等。董事会是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其职权包括向股东报告工作、召集股东会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择产生,由董事组成的行使经营管理和决策权的集体业务执行机关。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这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要求是存有差异的。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 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中外合营企业董事会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

董事任职到期是否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具有哪些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一至第十条是法定的职权,公司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在公司章程中为董事会设定其他的职权。

董事会职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董事会决议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行使哪些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有:

1、对股东会的召集权和报告工作的职权;

2、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权;

3、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方案的决定权;

4、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选聘有关人员的职权;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章程所规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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