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和权益法对利润的影响及成本法和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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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成本法和权益法通俗解释
- 2、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什么
- 3、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 4、什么是权益法什么是成本法
- 5、会计中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成本法和权益法通俗解释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成本法:
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无影响能力时采用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投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账后,始终保持原资金额,不随被投资公司的营业结果发生增减变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成本法(cost
approach)房地产估价方法之一,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什么
权益法和成本法是长期投资的两种核算方法。在确认长期投资时,权益法是以投资方占接受投资企业的权益的份额来做账;成本法是以投资方实际投入的成本做账。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为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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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一、本质不同
成本法和权益法本质上是因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不同而采取的不同的方法,成本法强调对子公司有控制权,而权益法强调对参股公司有重大影响。
二、适用范围不同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
(2)重大影响。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三、核算不同
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
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
什么是权益法什么是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控制的子公司、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及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除此之外,其他权益性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 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成本法,是对子公司投资的核算方法,此方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不发生变化的(除了增资或处置),而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的。
账务处理的区别:
1、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成本法下不做处理,权益法下则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营业外收入。
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成本法下不做处理,权益法下则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3、被投资单位发生其他综合收益变动,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分配现金股利外其他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成本法下不做处理,权益法下则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成本法下做: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做: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中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x0d\x0a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x0d\x0a(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x0d\x0a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x0d\x0a(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x0d\x0a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x0d\x0a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x0d\x0a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