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营销话术及律师营销

读懂法律的小黑2024-05-01 12:40:21413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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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电话营销话术

做电话营销的朋友都知道,一份优秀电话营销话术脚本对电话营销成功的重要性,然而,很多公司不知道如何制定电话营销话术脚本,接下来就和大家谈谈电话销售脚本的设计方法。

律所电话营销话术 篇1

1.制作开场白脚本

首先要确定是否是关键人接听你的电话,建议企业不要在确定是否是关键人上浪费大量的电话费,可以花点钱请专门的数据库营销公司确认每个电话都是你所要找的人在接听,可以包括事先的数据清洗、通过电子邮件筛选目标客户等,否则会有大量的成本会浪费在所谓的“绕障碍”这关上。企业应该想办法使电话销售们把宝贵的黄金时间花在与直接决策人的沟通上,而不是和大量没决策权的前台或秘书的身上,目前应用数据库营销技术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通常在确认是关键人的电话,可根据沟通的情况分成接通或未接通两种情况,如果是接通,再根据沟通情况确认是否是意向客户、成交进展等;开场白的脚本关键是在短短的5、6秒时间里要说出你的目的,衡量的标准不是客户感兴趣,而是客户愿意听下去。所以,只要设计一些使他感兴趣愿意听下去的问题就达到目的了。例如:很高兴最后终于与你通上电话,谢谢你接我的电话。你的时间很宝贵,我会尽量长话短说。

当然,如果你事先已经采用了某种媒介与客户交流了,比如你对他发过目录,就可以直接以他是否收到目录为开头,使对话得以顺利开展下去。

电话销售开场白的话术设计要点:礼貌问候,在合适的时间自报家门,确认是否本人接听,重要信息及意图表达。

2.双方对话

计算下来,在普通的电话销售中,平均一次成功的电话在3.5分钟左右,如果您的销售团队平均一通电话没有达到这个数字,那么看这部分章节的内容是没有什么用的,因为基本问题都在对话的逻辑顺序上出现了问题。在听一些电话销售录音时,常常听到不成功的对话模式是在简单问候之后,就直接进入产品说明的阶段,丝毫没有任何的过渡和信息收集和判断的步骤,这样的做法是相当危险的。

正确的做法还是要先激发客户听下去的愿望,即引导客户对你的产品产生兴趣,在竞争激烈的.消费品领域,可以增加一些策略与促销来吸引,如推出最新的3G话费套餐活动。用这样的话术,至少客户不会轻易挂掉,毕竟对他来说一定有好处。在客户有了初步的对话意愿,首先要做的是:信息收集,判断是否是目标、与客户建立信赖关系,如果没有达到客户信赖你的地步,就冒然推销,结果自然是挂掉之后的电话铃声。

所以,你把话术做成一问一答是没有用的,一定要先弄出话术的套路。举例来说,客户打电信公司询问有没有优惠的宽带套餐,标准的QA里面写的就是各种套餐的优惠方案,电话销售被教育老实的回答:尊敬的客户,目前的宽带有1兆、2兆、3兆、4兆,请问先生要哪一种,这个单子你觉得成功率有多少,如果客户的标准回答往往是:我每一种都想了解一下,没有套路的电话销售就一一介绍,但客户往往面临太多的选择,就犹豫起来,反而没法做出决定。话术套路的设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可以按行业特点来设计。

在回访电话中,顺序与上面的推销型电话不一样,而是先进行使用产品或服务的体验交流,以获得客户的同感和信任。不论是开发陌生客户还是回访跟进老客户,与客户产生信赖感是成功的关键,如果做到这一点,客户再有任何反对意见,只要应用比较熟练的反对意见处理技巧和话术,自然就容易推进。需要提醒各位的是,无论你在电话对话的任何环节中,先认同客户,用同理心感受客户的心情,再进行产品说明,多用提问引导都是必须经常使用的对话技巧。请大家务必养成这样的沟通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控制对话的方向,而不是被对方所控制。通常对话过程中,越会提问的一方越容易掌握主动,所以销售提问的技巧大家一定要好好学习。

总结对话部分的话术设计要点:激发兴趣或听下去的欲望,信息收集,判断是否继续会话、建立信赖关系,商品、服务体验的交谈,获得同感。

3.意向确认与结束

话术结尾的部分通常是与一开始项目的目标相互衔接的。你是直接完成销售,拿到定单;或者是确认意向,推进成交;还是只是完成邀约请求,这些都与你一开始设定的项目目标有关系。如果你标准的完成销售的电话需要两到三通,而不是一通搞定。那么严格说来,每一通电话都应该做出一份话术。例如,我有个客户是做螺旋藻保健品的,他使用二阶段电话销售,第一通电话的目的很简单,以某保健协会的名义,做保健意识的市场调查,从而确认这个客户是目标客户(从年龄,月收入、保健意识等),在告诉他一个好消息,他有资格免费送一瓶保健品给客户。然后三天之后再跟进第二通,让他买更多的保健品。

做电话销售的当然是希望一次性解决最好,所以很多呼叫中心用“一次性解决率”做为考核销售人员的能力指标。但有个矛盾的地方就是,如果是复杂的产品,在客户没有完全了解产品的特点优势和利益,或没有对你产生足够的信赖之前,是不可能靠一通电话就解决问题的。所以话术设计的难度也开始加大,也和产品,客户信任及规定的电话通数有关系。但很可惜,我看到大部分的企业完全没意识到这一点,就靠电话销售一个一个的CALL,那怎么能发挥电话销售可以标准化复制和拓展的威力呢?

结束部分的话术设计要点:确认意向 合同条款等,保持友善关系,礼貌跟进。

律所电话营销话术 篇2

一、培养主动拨打电话的营销意识

有人说律师不是销售员所以不需要营销,其实不然,律师销售的正是自己的服务,法律服务不像商品那样便于划分优劣和等级,因此律师必须懂得宣传,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意识在现在已经不适用了,如果继续固守这种思想必将落后于时代的步伐。因为,律师必须学会主动出击,学会主动给当事人拨打电话,培养主动出击的营销意识。

当事人通过好律师在线网预约了你,说明当事人已经对你产生了一定的信任和好感,这时候,你可以主动给他们打电话,询问他们的问题,这样会让咨询者深深感受到你的诚意,即使最终不能形成案源,你的专业形象和服务态度也将为你带来更多的客户。

二、 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律师在拨打每一通电话之前,都必须有这样一种认识,一个电话,可能就是一个潜在的案源。有了这种想法之后,你才可能对你所拨打的每一通电话有一个认真、负责和坚持的态度,才使你的心态有一种必定成功的积极动力。

从以往的经验看,当事人既然能在茫茫人海中预约到律师,往往是因为看了律师的介绍后认同律师的执业经验并相信律师可以给予帮助的,否则一般不会预约律师。所以,律师在拨打预约上的电话前,可以先大致了解一下预约的情况,并设想当事人会询问什么问题,从而做好相应的准备。只有这样,律师在电话沟通的过程中才可以有的放矢,而不至于在被问到不熟悉的问题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未雨绸缪总胜过急中生智,律师在打电话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不打没准备的电话。

三、要主动抢占先机

在当今这个互联网 时代,律师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络营销日趋激烈,当事人很容易就能够找到一个律师甚至是多个律师进行法律咨询。所以,在接到当事人的预约后,律师应当早一秒钟给客户拨打电话。早一秒钟是重视,早一秒钟是尽职,早一秒钟是态度,早一秒钟是服务。如果晚一秒钟,可能客户就已经联系上了其他的律师,案源可能就白白流失。

四、要善于抓住当事人的重点

当事人尽管讲了很多有关案件的内容,但是却没有重点,有时律师接听了大半天,也不知道当事人在说什么、要咨询什么。有的当事人由于急于获得答案而缺乏对案件的复述能力;有时还会因为心情急躁而啰里啰唆、不知从而说起,法律咨询可能长篇累牍、反复询问。在这个时候,律师一定要学会有足够的耐心,否则稍有不慎,可能会丢失客户。客户是抱着希望和对律师的信任打电话的,如果律师不经意间透露出不耐烦的情绪,客户会从律师的语气中立马听出,而律师的形象可能会在当事人的心中大打折扣。

遇到这样的情况,律师就要有耐心,并且要善于倾听,要学会引导、梳理、概括,尽快明白客户的需求,抓住当事人的重点。

五、掌握分寸,回答有度

电话沟通是一门艺术,在回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时,律师要学会点到当事人的痛处,还要抓住案件的要害,简单发表自己的看法,如何办握住这个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律师将自己的观点和盘托出,那么可能当事人就不需要律师了。但是如果律师遮遮掩掩,不肯发表一点自己的见解,只是执意地约当事人到律所详谈,可能当事人就会嫌麻烦而放弃律师,或者误认为律师没有水平,不能当即回答他的问题。

所以,在回答当事人的过程中,要学会掌握分寸,回答有度,从而有效地提高案源转化率。

六、要注意换位思考

有些律师在解答当事人咨询的过程中,往往把解答变成了课堂上的背书,和当事人讲一大堆的法律名词和复杂的逻辑关系,令当事人头昏脑涨。律师之所以跟当事人讲了大半天,当事人还是没有听懂,是因为律师在解答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自己面对的是怎样的听众,对当事人的基本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没有把握好。所以,律师在解答当事人咨询的时候要注意换位思考。

一个好律师,他不仅应该专业扎实,执业经验丰富,同时,他应该也是一个语言学家。在面对当事人的时候,律师应当尽量少用当事人不懂的法律术语,尽量使用当事人熟悉的事情来进行比喻、类比,将苦涩的法理和枯燥的法律条文化作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只有这样,律师和当事人才能达到良好的沟通,建立彼此的信任。

七、做一个负责的好律师

律师在对待当事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对当事人遇到的麻烦的状况表示同情;在探讨案情时要让当事人感觉到安全感,信任感和信心;要设法了解当事人的真实处境;让当事人知道案件的办理是怎样一步步推进的;让当事人实实在在感到你的尽心。

律师开展网络营销,重要的手段是在网上回答网友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虽然不是和网友面对面,但是网友从我们回答问题的态度背后,同样可以感受到律师的专业素质、人品、操守。

八、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在与当事人的电话沟通结束后,不管当事人是否有委托律师的意向,律师都可以在事后向当事人发送一条短信,留下自己的姓名、律所、电话等联系方式,或者让当事人添加自己的微信。通过主动给当事人留下联系方式,一方面可以预防当事人过后因为找不到联系方式而不能成功委托律师造成案源流失,另一方面,可以为自己积累客户资源人脉,收获更多的潜在案源。

电话沟通是需要技巧的,无论是销售、营销还是律师,如果掌握了更多的沟通技巧势必对自己的事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领络律师希望以上的八大电话沟通技巧律师朋友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并充分运用到实践当中,让其真正发挥巨大的能量。

律师如何营销自己

律师营销自己,其实就是个人IP的打造,通过系统的个人IP打造来为自己建立个人品牌,通过建立起来的个人品牌而创造营收。

早年的微商,如今的KOL,其实都是在打“个人IP”的营销概念,也就是说大家追随购买的商品并不是奔着商品本身去的,而是奔着商品背后的人去的,就连如今火爆的直播也是同样的道理,大家追随的的是李佳琦、薇娅……,夸张一点来说,不管他们推荐什么商品,都会有人来购买,说不定还卖得特别好。由此可见一个成功的“个人IP”营销带来的收益是有多么的大。

那么律师应该如何打造个人IP建立个人品牌呢?又如何能够通过成功的个人IP的打造来为自己创造营收呢?

系统的个人IP打造离不开找定位,练内功,做内容,扩影响这四步。

一、找定位

首先我们先来说找定位,定位是律师进入营销的第一环,也是最重要的一环,一个清晰符合自身的差异化定位,能够让别人一眼看到你,记住你。那么如何才能找到符合自身的定位呢?

1.律师自身的“尽职调查”

2.律师自身的“SWOT分析”

3.总结提炼定位

通过律师个人的成长阶段与各阶段内容的差异化不同来进行律师个人定位。

这样定位的你有可能是初出茅庐,也可以是业内大咖……,每个阶段都会有每个阶段的优势所在,把握住这样的定位优势,是律师营销成功开端的关键。

二、练内功

找定位之后就是练内功,练内功说白了就是律师营销的一个刻意练习,也就是我们要把律师营销所展现出来的每个细节都要做到极致。

很多律师都会说,我也会在XX平台上进行解答网友问题,发布一些法律知识,但是没用啊……,这位律师朋友当你这么说的时候,你是否把你所发布内容的各个环节都做到了极致?你的背书介绍,你的内容质量,你所展现出来的视觉形象……,只有每一项都做到位了,这件事才会好,最后才会成功。

用户在选择律师时候会对律师个人的资历与口碑进行首要的考量,那么对专业、资历的“内功”练习是每个律师营销必不可免的重要环节,“内功”到位,定位才不白费。

1.专业质量

2.内容质量

3.口碑质量

先从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三项进行练内功的刻意练习,是通往成功的基本。

三、做内容

定位与内功我们都已经明确知道怎么办了,那么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做内容”,好的内容可以让别人轻易的记住你,好的内容也可以达到快速传播的影响力。

做内容其实就是构建起律师自身优势的内容框架。

比如:刑事类律师的你在刑事上哪几方面有着内容优势,每处优势下又能细分出哪些?同样,离婚类律师、经济类律师、交通类律师……都要寻找到自身优势的内容框架,在自己优势的框架下,进行内容的细耕,使得律师自身能够实现源源不断的内容产出。

做内容:找到自身优势——构建优势内容框架——源源不断内容产出。

找定位-练内功-扩影响三步的前期准备都结束之后,就到了去实施落地的时候了。

四、扩影响=落地执行

1、用户有需求-强化认知

展示类媒介能够主动触达用户,在用户还未有明确需求之前就把用户给吸引到自己的内容上,等到用户有需求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有可能就是你。

展示类媒介可以是律师个人的自媒体矩阵账号的运营,比如:头条、抖音、大鱼、百家……等,也可以是所付费的商业信息流广告,律师名片等,通过展示类媒介的运营,可以达到广撒网的目的,可以为律师及律所积累起大批潜在用户。

2、用户作对比-优势强化

用户已经知道了你,他现在在对比你和其他人,对比的过程中,用户行为将由被动知晓转变为主动搜寻,这时搜索引擎就开始上线了(狭义的搜索引擎,多指 。截至目前为止, 依然是搜索引擎一家独大,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

布局搜索引擎,强势展现律所及律师的优势,是此刻的必须手段。在搜索引擎上建立属于律所自己的品牌专区,用户搜索即会在首页首位的黄金位置展现,优势明显。

3、用户做决策-品牌强化

借助口碑引导消费决策,是这一环节的关键。

一个成功个人IP打造离不开,找定位、练内功、做内容、扩影响这四步,这四步说来容易,做来并不简单,只有深入地了解每个环节,在每个环节当中都能做到位,才会看到成功的曙光。

律师营销话术及律师营销

做律师如何做个人营销?

律师个人营销也就是个人IP的打造,通过系统的个人IP打造来为自己建立个人品牌,通过建立起来的个人品牌而创造营收。

那么律师应该如何打造个人IP建立个人品牌呢?又如何能够通过成功的个人IP的打造来为自己创造营收呢?

系统的个人IP打造离不开找定位,练内功,做内容,扩影响这四步。

首先我们先来说找定位,定位是律师进入营销的第一环,也是最重要的一环,一个清晰符合自身的差异化定位,能够让别人一眼看到你,记住你。那么如何才能找到符合自身的定位呢?

1.律师自身的“尽职调查”

2.律师自身的“SWOT分析”

3.总结提炼定位

通过律师个人的成长阶段与各阶段内容的差异化不同来进行律师个人定位。

这样定位的你有可能是初出茅庐,也可以是业内大咖……,每个阶段都会有每个阶段的优势所在,把握住这样的定位优势,是律师营销成功开端的关键。

找定位之后就是练内功,练内功说白了就是律师营销的一个刻意练习,也就是我们要把律师营销所展现出来的每个细节都要做到极致。

很多律师都会说,我也会在XX平台上进行解答网友问题,发布一些法律知识,但是没用啊……,这位律师朋友当你这么说的时候,你是否把你所发布内容的各个环节都做到了极致?你的背书介绍,你的内容质量,你所展现出来的视觉形象……,只有每一项都做到位了,这件事才会好,最后才会成功。

用户在选择律师时候会对律师个人的资历与口碑进行首要的考量,那么对专业、资历的“内功”练习是每个律师营销必不可免的重要环节,“内功”到位,定位才不白费。

1.专业质量

2.内容质量

3.口碑质量

先从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三项进行练内功的刻意练习,是通往成功的基本。

定位与内功我们都已经明确知道怎么办了,那么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做内容”,好的内容可以让别人轻易的记住你,好的内容也可以达到快速传播的影响力。

做内容其实就是构建起律师自身优势的内容框架。

比如:刑事类律师的你在刑事上哪几方面有着内容优势,每处优势下又能细分出哪些?同样,离婚类律师、经济类律师、交通类律师……都要寻找到自身优势的内容框架,在自己优势的框架下,进行内容的细耕,使得律师自身能够实现源源不断的内容产出。

做内容:找到自身优势——构建优势内容框架——源源不断内容产出。

找定位-练内功-扩影响三步的前期准备都结束之后,就到了去实施落地的时候了。

扩影响=落地执行

根据用户寻找律师的行为路径,在其路径的各环节当中我们要选择最适合的媒介进行投放。

1、用户有需求-强化认知

展示类媒介能够主动触达用户,在用户还未有明确需求之前就把用户给吸引到自己的内容上,等到用户有需求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有可能就是你。

展示类媒介可以是律师个人的自媒体矩阵账号的运营,比如:头条、抖音、大鱼、百家号……等,也可以是所付费的商业信息流广告,律师名片等,通过展示类媒介的运营,可以达到广撒网的目的,可以为律师及律所积累起大批潜在用户。

2、用户作对比-优势强化

用户已经知道了你,他现在在对比你和其他人,对比的过程中,用户行为将由被动知晓转变为主动搜寻,这时搜索引擎就开始上线了(狭义的搜索引擎,多指 。截至目前为止, 依然是搜索引擎一家独大,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

布局搜索引擎,强势展现律所及律师的优势,是此刻的必须手段。在搜索引擎上建立属于律所自己的品牌专区,用户搜索即会在首页首位的黄金位置展现,优势明显。

3、用户做决策-品牌强化

借助口碑引导消费决策,是这一环节的关键。

知道是全球最大的口碑平台, 贴吧也是全球最早的社区论坛之一,做口碑营销,这两个渠道是一定不能放弃的。

知道通过回答问题传播律所具体业务范畴及律师优势信息,有效互动,打造口碑。

贴吧沉浸式用户互动,传播律所及律师优势信息,发起用户主动互动,打造口碑。

以上就是根据用户的行为路径进行媒介投放的大体策略。

青年律师业务拓展的途径

能否顺利开拓业务领域,直接关系到青年律师的生存乃至发展。为此,青年律师需要做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并努力拓展人际关系,维护和发展客户。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青年律师业务拓展的基本途径,欢迎阅读!

青年律师业务拓展的基本途径

关键词:青年律师;拓展业务;提高素质;人际关系

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由于执业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和办案经验,加之人际关系不够广泛,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举步维艰。我觉得,青年律师进行业务拓展,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注意自我形象,掌握基本的社交礼仪

人的外貌是天生的,但形象是后天塑造的,作为一名律师,得体的装扮是保证给客户一个好印象的前提条件。青年律师不必追求一身名牌,但在工作时穿正装,特别是在会见客户或外出办事时一身正装会给人一种成熟稳重、办事牢靠的感觉,如果能带一个合适的公文包和精美的名片夹就更好了。

很多刚跨入社会的青年律师不懂怎样与人交往,我曾把一个比较简单的企业拖欠货款的案件交给所里一个刚执业不久的律师办理。过了几天,我发现客户连开庭时间和法院地址这样的小事也来问我,我觉得挺奇怪,当场叫他打电话给客户,他很快拨通了电话,开口一句:“杨小姐,你委托我们办理的……”。待他说完,我就猜到人家不愿跟他联系的原因了。原来,这个客户是一位五十多岁的企业女经理,很难适应这种新潮的称呼。因此,青年律师应该学会基本的社交礼仪,以便在客户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具备诚实和勤奋的优秀品质

诚实是人类纯洁的美德,理所当然也应是律师的必备素质。有的青年律师偶然接手一个大案子,但经过分析之后发现这个案子难以胜诉。他想,好不容易接触这么一笔大业务,如果告诉客户这个案件要输,他还会请我吗?不如说确保胜诉,把业务接到手再说。事实上,这种做法万万不可取,它导致的结果是律师骗得了一笔业务,却失去了声誉。最佳的做法是将分析结论告诉客户,告诉他问题出在哪里,引导客户能否提交其他证据以挽回败局。实在没有办法,可以告诉客户尽管官司可能要输,但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尽量挽回损失。即使拿不到这笔业务,但律师会以自己的诚实赢得客户,长此以往,定会在业内树立良好的声誉。

如果想成为一位优秀的律师,就必须坚持不懈的辛勤工作。由于律师是自由职业,除授薪律师受雇于人有所限制外,一般律师基本不受上下班制度的约束.

网络营销是青年律师拓展业务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一、青年律师饿死多少

三年前曾经有人做过一个调查,自2000年开始至2005年,中国的律师人数始终维持在11万余人,而在此期间,每年均至少有一万余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有很多人加入律师队伍,由此发出感叹:许多律师饿死了。三年过去了,这一状况显然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笔者没有统计每年全国律师的总人数以及新律师人数,但是,中国律师业的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新律师的淘汰率比较高,应是个不争的事实。

青年律师加入律师队伍后,通常有三种可能:一是成为授薪律师,薪水无论高低,一般能够得到比较多的锻炼机会,甚至可以得到系统的业务培训,但是,业务开拓的能力一般并不强;二是跟着老律师做案子,可以得到或多或少的提成,有些人可以很快学会业务开拓和业务操作的技巧,然后自立门户,更多的人靠非常少的提成维持基本生存;三是处于自生自灭状态,独自在市场上打拚,有的人慢慢地获得了业务,开始了口碑积累的过程,更多的人毫无起色,由充满期望到慢慢地失去信心,最终选择逃离。后两种情形是绝大多数青年律师迫不得已的选择,导致一些律师因此而“饿死”。

二、青年律师需要营销,更应当进行网络营销

青年律师如何改变现状,不仅是青年律师们苦思冥想的课题,也成为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甚至学者和媒体关注的话题。各式各样的方子开了出来,律师营销因此也成为热烈讨论的话题。尽管意见不一,但是已经有很多青年律师在实践各种营销策略,网络营销就是其中一种。

互联网的极速发展,使之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网络环境下拓展法律服务不仅可能,而且非常必要。青年律师接受新事物能力强,可以很快了解并运用各种网络工具,这是青年律师的优势所在。青年律师应当充分发挥优势,扬长避短,通过网络营销打出一片新天地。可喜的是,已经有为数众多的青年律师建立了律师网站、开通了律师博客或律师空间,还有更多的青年律师活跃在各法律论坛、网络社区、各类问答或知道类网站、SNS以及一些法律商务网站上,甚至有一些青年律师在进行QQ营销、MSN营销。

笔者是最早进行网络营销的中国律师之一。2000年,笔者在悉尼留学期间就开始关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建设,并且也着手开始建设自己的网站——法律桥。笔者将其命名为“法律桥”,是希望它成为一座以法律沟通的桥梁,一个沟通的平台。但是,最初只是作为一个自我展示的窗口,一个个人学习、研究的平台,出乎笔者意料的是,“法律桥”公开发布后不久,笔者就收到大量来信,其中有法律咨询的,有国外同行寻求合作和帮助的,有国内企业要求聘请法律顾问的。这使笔者信心大增,决心将它建设成一个真正的沟通的桥梁。

三、网络营销大有可为

有很多律师,特别是较为资深的律师对网络营销的作用不屑一顾,认为通过网络渠道寻找律师的都是小客户。这种想法在网络初兴之时也许是正确的,但是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变化。

诚然,通过网络寻找律师的仍以中小客户为主,但是也有一些大公司开始这么做。比如,笔者担任一个著名的外商投资涂料企业的法律顾问,正是通过律师网站实现的。在我们事务所成功为其代理了一起字号与商标冲突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后,笔者在“法律桥”上登载了这则案例,人民日报社所属的“人民网”后来报道了此案;中央电视台的《经济与法》栏目通过“法律桥”了解到这个案件后,专程来上海采访,并制作了专题节目,节目播出后反响不错,陆续有多家境内外企业就类似案件委托本所代理。

多年前,笔者收到比利时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的e-mail,请求协助。原来,有一艘塞浦路斯籍的货轮损坏了北海的海底光缆,致使94家电信公司的业务受到影响,这些电信公司为此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向船主索赔。但是这艘货轮已经离开欧洲到了南美,后又到了韩国、中国,因此,该律师事务所从网上寻找中国同行协助扣船等相关事宜,他们在信中说,他们知道丹东离上海很远,但是笔者是他们能够找到的唯一的中国律师。

笔者在“法律桥”上登载了笔者原创的法律论文、法律评论以及各类咨询类短文,同时也介绍了笔者个人的背景情况。《科技创业》、《财富人物》等杂志因此邀请笔者在这些杂志上开设法律专栏,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社也向笔者约稿,编写法律类图书,目前笔者已经出版了《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模式与流程》和《创业法律108问》两本书,均得到了读者的好评。此外,数十家中外媒体也因“法律桥”而联系笔者,请笔者就相关法律热点问题发表意见。所有这些均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笔者的业务拓展,如果没有“法律桥”,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网络营销对于青年律师很重要,对于律师事务所,特别是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以及青年律师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也非常重要。我们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01年,当时,我们四个创始合伙人都很年轻,并且刚刚从国外回来,几乎没有客户基础。我们一方面大力开拓业务,另一方面非常重视网站建设和网络推广,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我们的业务有了一定的增长,而我们的网络知名度则更加迅速地提高,国外著名的法律网站开始推荐我们的网站,著名的法律出版物如Legal 500等也通过我们的网站了解我们事务所,并开始推荐、介绍我们事务所和我们办理的案例,这些推荐、介绍又进一步促进了我们的业务拓展,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

四、如何进行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的方式很多,随着技术的革新和思维的创新,还会有更多新的方式不断涌现。但是,律师网站应当是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

从某种意义上讲,建立律师网站并不是件困难的事,你可以直接委托网站制作公司来完成,事实上律师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绝大多数是委托网站制作公司制作完成的。但是如果你不懂技术,你就无法让技术完全为自己服务,无法完全实现自己的设想。从笔者个人经历而言,初建网站是艰难的,最初使用免费空间提供的模板,研究透彻了以后发现模板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开始学习HTML编码,逐步将网站初步建立起来。回国后,一个朋友推荐笔者使用Dreamweaverzuozhe 网页,这样确实轻松了很多。经过多年的探索,现在的“法律桥”已经采用网站管理系统进行网站管理,维护更加方便,功能更加强大,与网站访问者之间的互动性也得以加强。但是,即便如此,笔者的HTML编码基础依然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

这一点在网站维护和推广上尤为突出。网站成功与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吸引了多少眼球。我们知道80%以上的网站访问量来自搜索引擎,因此,如果一个网站没有被搜索引擎收录,或者虽然被收录,但是排名太靠后,它吸引眼球的机会就很少。以最著名的搜索引擎Google为例,搜索“法律”、“法律论坛”、“律师论坛”等关键词,“法律桥”均排名前10名,而其他排名靠前的都是大型综合性商业化运作的法律网站。搜索其他法律类关键词,或者通过其他搜索引擎搜索也会得到类似的结果。这是因为笔者潜心研究了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和相关技巧,努力改进、优化笔者的网站设计。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法律桥”已经被各大中、英文搜索引擎收录,而且排名靠前。通过各大中文搜索引擎搜索“法律桥”即可以访问笔者的网站。

技术并不是很复杂的,只要沉下心去做些研究,很多人能够很快掌握。应当指出的是,技术是中立的,运用技术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比较好的网络营销效果,因此,应当诚实、善意地运用技术,不能投机取巧。现在有很多人在网络营销中使用“作弊”技术,还有些人使用侵权的手法,比如在域名注册、实名注册、通用网址注册甚至各类会员注册中抢注“法律桥”等知名法律网站名称,或者在其网站中使用“婚姻法律桥”、“外贸法律桥”等栏目,或者使用“法律桥”建立群组等,这些拙劣的手法只能骗取一时的流量,但是,客户敢委托没有诚信的律师吗?

虽然掌握一定的技术有助于网络营销,但是,技术总是为内容服务的,没有内容,技术就失去其意义。很多律师网站从不更新,也不推广,只是一张电子名片而已,起不到应有的宣传、推广的作用。建设网站,网站内容不但要经常更新,而且内容要丰富,更重要的是网站内容要原创。“法律桥”坚持原创和真实的原则,除了法律法规外,网站上登载的法律咨询都是真实的,而不是杜撰的,绝大部分文章都是笔者自己撰写的,也有一些文章是同学、朋友的投搞,但从没有未经他人许可使用其文章。很多法律网站东抄西抄,存在严重的著作权侵权问题。没有原创内容的网站不但访客不喜欢,搜索引擎也不喜欢,最终流量会非常有限,无法取得理想的宣传效果。因此,建立网站就必须持之以恒地投入时间和精力做好网站的更新、维护和推广。

互联网技术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交互性。法律网站也需要有在线交流的功能,论坛、留言簿和评论是实现在线交流的重要途径。“法律桥论坛”不但吸引了很多需要法律帮助的网友,还吸引了一些法律界人士,一些法律网站还主动加入进来,与“法律桥”共建论坛。在此基础上,我们筹组了一个松散型的“律师协作联盟”,其宗旨就是实现律师业务的区域协作,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客户成本,分享网络资源。这也是拓展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形式。

律师网站只是律师网络营销的初级阶段,律师网站完全可以不断运用网络新技术,通过商业化运作,在拓展法律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网络营销只是律师营销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能也不应该替代其他行之有效的营销方式。笔者坚信,只要综合运用各种适合自己的营销方式,青年律师们一定能够取得突破,迈出法律人生的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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