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房产税是什么意思及免征房产税的有哪些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4-06-28 15:30:46360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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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房产税免税范围

一、正面回答

房产税的减免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分析

房产免征房产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的各种社会团体;如从事广泛群众性社会活动的团体,从事文学艺术、美术、音乐、戏剧的文艺工作团体,从事某种专门学术研究团体,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公益团体。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房产,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以及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主要是考虑到这些单位的经费来源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本身没有纳税能力。

三、房产税申报流程

1、进入系统,一般在实际申报的时候要先进入到系统中,现在有了这样专门的系统,相对来说都更为便捷,支持直接进入到申报系统中;

2、登记信息,进入到系统中后就可以直接进行信息的登记,在页面上会有详细的操作介绍;

3、维护明细,在将基本的房源信息都填写清楚后可以点击维护明细信息,这样就可以直接进入到维护信息页面;

4、检查信息,进行房产税申报的时候要注意检查所有的信息,看看是否已经准确,如果有问题的话都要提前做好更改;

5、提交申报,在完成所有的信息审核后就可以直接提交申报,在申报后如果想要重新查询的话,可以在页面房产税明细中直接查询房源信息。

免征房产税是什么意思及免征房产税的有哪些

免征房产税的范围包括

一、正面回答:

个人所有非营运用的房产可以享受免税,企业创办的用于自用各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以及医院可以享受到免税;经过房屋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一致鉴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产,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房产税,对于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力量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可以暂免房产税。

二、详情分析:

对于房产税的减免主要还是针对企业或者个人在房产使用上对于社会所做的贡献为主要依据,既做到有法可依,也做到公正平等。对于能够享受到房产税减免的个人和企业,做出了自己的义务。也相应的减少了税收的负担,在每个年度终结,需要申请减免的企业要提出书面的申请,提交经营状况以及相关证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予以减免。综合来说,企业和个人可享受的房产税减免可以依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免征或者减征,充分保证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保护。

三、哪种情况的土地可以免征房产税

下列情况的土地可以免征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哪些房产可以免征房产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 “三、关于“人民团体”的解释,“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 四、关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否包括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六、关于免税单位自用房产的解释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规定:“二、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不缴纳房产税的有哪些

1、国家机关、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等自用的房产和公共事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3、血站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血站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6、铁路运输企业免征房产税。

房产税免征

房产税 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 财产税 。 免征房产税的情况: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9.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免征房产税的有哪些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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