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就可以不用还了吗-债务人死亡债务免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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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了,债务还需要还吗?
债权人死亡,如果其有继承人的,债务人还用还债。债权可以继承,同样债务也是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债权人死亡,债务依然存在,债务人仍然需要清偿欠款,只是其还款对象变成了债权人的继承人罢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死了债务还用还吗
人死了,并不是债务就不用偿还的。要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其一、债务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其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其三、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则不用再偿还其所欠的所有个人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如果如果没有遗产可供执行,没有继承遗产的人,他的债务也没有共同债务人那么这笔债务就会消灭,就不用偿还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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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死了债务还用还吗?
不管是债务人死亡,还是债权人死亡,债务可能依然存在,债务人仍有可能需要清偿欠款。
1、债权人债务不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消灭
现实生活中,一方由于各种原因借钱给另一方是常事,双方也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的一方死亡而消灭。
按照《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中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由此可见,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是遗产的一种,是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的。换句话讲,债权人死亡,债务依然存在,债务人仍然需要清偿欠款,只是其还款对象变成了债权人的继承人罢了。
注意例外:债权人去世后,既没有订立遗嘱且无任何法定继承人,那么此种情况下,随着债权人的去世,债务也就随之消失了,债务人可以不必再偿还债务。
2、债权人的继承人
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且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值得注意的是,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因此,在实践中,当债权人死亡时,债务人仍要向其妻子、子女或父母清偿相应的欠款,至于他们怎么分配就与债务人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