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自尽对儿子有什么坏处还有畏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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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畏罪自杀怎么判刑
1、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畏罪自杀的情况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判刑。
2、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畏罪自杀,如果没有继承人,则诉讼终止,如果有合法继承人,则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扩展资料
畏罪自杀谁要负刑事责任: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免除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二,在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并不免除其民事责任,如果其有遗留财产,以其财产进行民事赔偿,如果无遗产,则民事责任也随之灭亡。
三,如果是未成年的话,可能会以监护人没有行使监护职责或者疏忽其监护职责为由要求其监护人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畏罪自杀是什么意思
畏罪自杀
【名称】畏罪自杀 【拼音】wèi zuì zi sha 【解释】犯罪后害怕定罪而自杀。 (敢自杀还怕定罪 解释恐怕不对 请有学之士纠正 个人参考 畏罪潜逃解释 ) 畏罪: 犯罪后担心遭到惩罚 【畏罪自杀】 宣懿皇后 (后周世宗): 李守贞在河中(今山西永济)反叛,枢密使郭威奉命讨伐,李守贞兵败,父子 畏罪自杀。符氏匿于帷幔后,逃出一命。 【相关词】 畏罪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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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畏罪自杀
畏罪自杀,犯罪后害怕定罪而自杀,或不能承受道德和良心的责备而自杀,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杀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