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务人的财产能否作抵押物以及能否执行抵押物以外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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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法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海域使用权等都可以依法抵押,抵押的财产只要是本人名下的合法财产即可。
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规定哪些可以作为抵押物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 海域使用权;
(四)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 交通运输工具;
(七)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债权抵押物
下列财产可作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等。用于抵押的财产价值应大于或至少等于所担保的债权,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债权的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关于以物抵债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关于以物抵债的规定为:当债务人不履行不履行其到期的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物优先受偿,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物拍卖或变卖,对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民法典物权编规定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以下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此外,抵押人可以将前面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自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