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专利以及二维码专利权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9-09 07:04:59239阅读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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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是哪个国家发明的专利?

日本Denso Wave公司腾弘原。在二维码发明20周年之际,欧洲专利局甚至将2014“欧洲发明大奖”隆重颁发给腾弘原。

二维码又称二维条码,常见的二维码为QR Code,QR全称Quick Response,是一个近几年来移动设备上超流行的一种编码方式,它比传统的Bar Code条形码能存更多的信息,也能表示更多的数据类型。

二维条码/二维码(2-dimensional bar code)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图形;在代码编制上巧妙地利用构成计算机内部逻辑基础的“0”、“1”比特流的概念。

使用若干个与二进制相对应的几何形体来表示文字数值信息,通过图象输入设备或光电扫描设备自动识读以实现信息自动处理:它具有条码技术的一些共性:每种码制有其特定的字符集;每个字符占有一定的宽度;具有一定的校验功能等。同时还具有对不同行的信息自动识别功能、及处理图形旋转变化点。

中国对二维码技术的研究开始于1993年。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对几种常用的二维码PDF417、QRCCode、Data Matrix、Maxi Code、Code 49、Code 16K、Code One的技术规范进行了翻译和跟踪研究。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国内对二维码这一新技术的需求与日俱增。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二维码技术的研究不断深入。在消化国外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两个二维码的国家标准:二维码网格矩阵码(SJ/T 11349-2006)和二维码紧密矩阵码(SJ/T 11350-2006),从而大大促进了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二维码的研发。

2016年8月3日,支付清算协会向支付机构下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明确指出支付机构开展条码业务需要遵循的安全标准。这是央行在2014年叫停二维码支付以后首次官方承认二维码支付地位。

二维码谁发明的,专利属于哪个国家?

二维码昌宏发明的,专利属于中国。

说起来二维码也不算是新鲜事物,1994年日本人原昌宏发明了二维码,而发明的初衷并不是为了移动支付,而是便于对汽车零件的管理。

有着二维码之父之称的原昌宏首次接受了中国媒体的采访,在采访中他坦言完全没想到二维码还能应用于移动支付领域。

当时我感觉到自己开发出了很棒的东西,也预测到今后在工业方面会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在一般用户中得到普及使用,这一点是我始料未及的。作为支付手段被使用也是完全没有想到的。

后续

当二维码刚刚推出的时候,并没有得到日本的重视。虽然二维码的发明者当时申请了专利,却没有找到二维码里面蕴藏的商机,所以就主动放弃了使用权。二维码就这样被搁置了起来。

没想到,二维码的巨大市场价值,却被一个中国人发现,这个人就是意锐新创公司的创始人王越。去日本工作了一年多,在接触到了二维码之后,在思考了15天时间后,王越决定回国创业。

2002年,王越创办了意锐公司,并联合一批北大、清华、哈工大毕业的优秀工程师,共同研发世界上第一款手机二维码引擎;2003年就获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维码快速识读引擎,并申报了条码识读方法和装置的国家专利;2005年又参与了中国二维码标准的建立,现已成为ISO的国际标准。

二维码专利以及二维码专利权

二维码谁发明的,专利属于哪个国家?

1、二维码( QR code ,也称“快速反应码”) 是早在1994年就被日本人发明的。二维码的发明者腾弘原( Masahiro Hara )来自日本Denso Wave公司,这家公司是日本电装株式会社( Denso Corporation )旗下的子公司。

2、日本电装于1949年从丰田汽车公司独立出来,但主要业务仍然是给丰田供应汽车零配件。日本电装如今还保持着全球第二大汽车零件供应商的地位,全球雇员数量超过15万。

3、由于高精度的汽车零配件需要匹配很多信息(原料来源、产地等),而传统的条形码信息容量很有限。如何在零件标签上存储更多的产品信息,成了日本电装需要攻克的难题。

4、尽管如此,创始人腾弘原从发明之初就-直不看好-维码能够被社会广泛应用。Denso Wave公司尽管拥有二维码技术的专利权,但并没有考虑过向全社会收费或出售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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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专利属于谁

中国“二维码昌宏发明的;专利属于中国。?说起来二维码也不算是新鲜事物;1994年日本人原昌宏发明了二维码;而发明的初衷并不是为了移动支付;而是便于对汽车零件的管理。有着二维码之父之称的原昌宏首次接受了中国媒体的采访;在采访中他坦言完全没想到二维码还能应用于移动支付领域。

当二维码刚刚推出的时候,并没有得到日本的重视。虽然二维码的发明者当时申请了专利,却没有找到二维码里面蕴藏的商机,所以就主动放弃了使用权。二维码就这样被搁置了起来。

没想到,二维码的巨大市场价值,却被一个中国人发现,这个人就是意锐新创公司的创始人王越。去日本工作了一年多,在接触到了二维码之后,在思考了15天时间后,王越决定回国创业。

2002年,王越创办了意锐公司,并联合一批北大、清华、哈工大毕业的优秀工程师,共同研发世界上第一款手机二维码引擎;2003年就获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维码快速识读引擎,并申报了条码识读方法和装置的国家专利;2005年又参与了中国二维码标准的建立,现已成为ISO的国际标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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