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以及伤残鉴定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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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伤残鉴定一般去哪里鉴定
- 2、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
- 3、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
- 4、个人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
伤残鉴定一般去哪里鉴定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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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
可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伤残鉴定应当再提起民事诉讼以后,由法院委托有相关鉴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而非当事人或保险公司自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伤残鉴定一般在伤情进入稳定期后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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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
工伤的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保险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涉及司法诉讼的在地市级公安局。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扩展资料:
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评定人条件: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 -伤残鉴定
个人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一般来说,个人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