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为合伙债务以及合伙期间的债务由谁承担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10-19 14:21:22542阅读5评论

HELLO!当你打开这篇文章的时候那一定是特别的缘分!下面跟随众乐多普法小编一起来欣赏如何认定为合伙债务合伙期间的债务由谁承担这篇优秀的资料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何认定为合伙债务以及合伙期间的债务由谁承担

合伙债务的承担规则

一、正面回答

合伙债务的承担规则:

1、合伙债务属于合伙的消极财产,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共有财产对于合伙债务亦发生效力。

2、合伙债务是合伙对别人所负的债务。合伙债务产生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债务的原因是合伙人对第三人的合同行为或侵权行为,以及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发生债务的原因。对于合伙债务,承担债务的主体是合伙,履行债务的担保或承担债务的财产范围是合伙财产和每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

二、分析详情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合伙人追偿。

三、清偿合伙债务的规则有哪些

首先,合伙债务由合伙财产承担;其次,合伙财产清偿不足,各合伙人全部个人财产,连带承担,个人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别的合伙人承担;当合伙人应当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时,又负有个人债务应当清偿的,应当以合伙的债权优先还是以个人的债权优先,有的认为应当合伙债务优先清偿,有的认为个人债务优先清偿,有的认为同等清偿。合伙或者合伙人负担债务的这两种债权,具有同等的效力。

个人出具借条是否合伙债务的认定

个人出具的借条是否属于合伙债务,要根据个人的借款是否用于合伙企业的经营,如果能证明用于合伙企业经营的,就属于合伙企业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什么是合伙企业债务

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指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公司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同于合伙人个人的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主体是合伙企业,其偿还的担保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及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的份额。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合伙债务,指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组织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是指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承担债务的主体是合伙组织,而履行债务的担保和承担债务的财产范围是合伙的共有财产和每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

一、个人合伙债务概念

个人合伙债务,是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的规定,在对外关系上,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即每一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合伙的全部债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对于债权人来说,既可以对某一个合伙人,也可以对某几个或者全体合伙人先后或同时提起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的请求。

二、个人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

1、合伙人的连带责任随合伙债务的产生而产生,随其消灭而消灭。合伙人仅就其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在合伙内部,仍然按照投资比例或协议约定确定债务的承担。因此如果一个合伙人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对外承担了债务,有权就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这种连带责任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为转移。

三、“双重优先权”原则

对于合伙人而言,如果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并存,原则上应当适用“双重优先权”原则:即合伙财产首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偿还之后若有剩余财产的,应根据各合伙人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再分别用于偿还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反之,合伙人的个人财产首先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偿还个人债务之后若有剩余的,再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四、新加入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享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对其加入之前合伙已经存在但尚未清偿的债务,应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出合伙的,退伙人对退出合伙前原合伙的债务,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对合伙债务的规定

法律对合伙债务的规定:1、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2、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3、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四条: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