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债务的特点具体有哪些以及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债务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7-05 09:04:00131阅读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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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债务免除的特点是什么

债务免除的特点如下:

一、免除是无因行为。

二、免除为无偿行为。

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四、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免除债务特点有哪些

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2、免除为无偿行为。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6、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免除的基本特点包括哪些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一、免除是无因行为。

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二、免除为无偿行为。

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

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免除债务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

免除债务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债务免除的特点有哪些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债务免除有什么基本特点

债务免除都有的基本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免除债务的特点具体有哪些以及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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