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生育证明需要到哪里办理以及没有办理生育证怎么办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7-08 16:00:31222阅读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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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无生育证明如何办理

如果还没结婚的话,需要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开无婚姻证明,然后去生育办公室申请准生证。

首先拿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千万别忘了带结婚证哦,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社区领一张初婚未生育证明,表格是固定格式的,填写完整后,加盖居委会或社区的公章.

然后,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的户口,结婚证(2本)原件,以及居委会或社区开的初婚未生育证明,还需带一张女方一寸照片,到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生育办公室申请准生证就可以了,可能需要收取5元手续费。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应当去户籍地村委或社区出具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盖章后持此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盖章确认。如果此证要拿到外地,则还得由当地县级计生部门盖章确认。办理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证明手续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本市居住证明;

3.户籍证明;

4.已婚人员提供婚姻证明;

5.生育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收养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收养证明;

7.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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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计划生育证明应在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如市外迁户人员,应到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办理生育证明。如属流动人口,则在当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因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需到当地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办计划生育证明的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在哪里开未婚未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未婚未育证明可以在当地社区或乡镇街道的计生办开具。

按照民政部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未育证明首先要在所在的单位开出未育证明再到所在的基层组织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未育证明,持身份证,户口本和上述证明去计生委办理未育证明。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未婚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离异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离婚书认证本、结婚证书认证本。

3、丧偶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配偶死亡证书本、结婚证书认证本。

以上内容参考 -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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