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怎么写以及诈骗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5-04-11 13:23:39160阅读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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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辩护词格式范文怎么写?

辩护词格式范文如下:

1、首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前言。

2、正文。正文包括辩护意见和辩护理由。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是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全面、系统的论证。

3、结束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

(2)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刑法的具体条款,向法庭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辩护词怎么写以及诈骗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辩护词怎么写?

一、文书的制作要点: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2)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二、格式:    

法庭辩护词    

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写作要点:

【结构清晰】结构清晰的第一步,是排列好辩点的顺序。接下来要考量的就是表达的结构要清晰。怎么才能做到结构清晰,教大家一个窍门:每一个辩点要观点鲜明,并且加粗加黑,论述每一辩点要序号清晰或者层次清晰,如1、2、3。或者:讲这些文字作为你的起始标志“首先”、“其次”、“再次”。

就算表达不够简练,法官也能从这些标号和标志性起始字段读出清晰的论证结构。要知道,所有的法官都惜时如金(特别是阅读你辩护词的时候),如果观点不明确,结构不清晰,法官可能就去看开庭笔录了,没时间看洋洋洒洒的辩护词了。

【文字简练】如果自己的辩点明确,结构清晰,恭喜了,可以训练自己如何做到文字简练了。法官也是人,是人就要讲人性。自己不喜欢长句子,法官也不喜欢,自己不喜欢啰嗦,法官也不喜欢。所以,写辩护词要讲“人话”,写短句子,避免书面化语言,并且文字尽可能简练。

【一图胜千言】可视化已经在法律圈开始流行,时间轴、逻辑关系图、组织结构图已经开始流行。如果自己在辩护词中善于穿插这些图标,那么自己将节约下很多文字,省得写,法官也不愿意看,有图,看图说话,就足够了。记住:法官也是人,人,一旦被图表吸引,就再也不愿意看文字了。

刑事案件辩护词怎么写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如今的刑事案件 辩护词 怎么写呢?你好,刑事案件辩护词参考如下: 辩护人 认为: 公诉 机关所指控被告人 所涉嫌的 罪名 ,存在 事实不清、 证据 不足情况,理由如下: 一、本案关于被告人 有罪的几个主要证据均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1、关于 公安局 分局交通支队出具的第 号 交通事故认定书 ,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关于 交通事故 基本事实部分: 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错误: 第三、适用法律错误: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逃逸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关于 证人 证言真实性存在如下问题: 3、关于 公安局 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出具的尸体检验鉴定书,存在如下问题: 首先, 其次, 二、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驶行为已构成 交通肇事罪 1、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2、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客观上无违法行为 3、从因果关系方面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驾车拖带所致 根据我国《 刑法 》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系 过失犯罪 ,结果犯罪。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车辆与受害人接触致死的结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 ”。 三、本案的其他主要情节 1、 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主动报案 2、 被告人表现一惯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 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积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结合本案证据及具体情节,查明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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