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法规大全以及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4-06-25 14:46:09358阅读4评论

大家都知道二建中有一章占比不高但又每年必考的章节,就是建设工程安全法律制度。它的涵盖面非常广泛,知识点凌乱繁多,要是我们照着那些法律条纹去学,那不知道要学到猴年马月了,今天就让小职带着你十个知识点搞定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1.噪声防治

(1)噪声标准:夜间(22:00-6:00)55dB(A)

昼间(6:00-22:00)70dB(A)

(2)时间:开工前 15 天申报

(3)单位:施工单位

(4)部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变化)

(5)内容:① 项目名称② 施工场所和期限③ 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④ 拟采取的降噪措施

【真题】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 )除外。

A.抢修作业 B.抢险作业

C.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D.监理单位同意的

E.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 【答案】ABCE

2、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建前评价: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不需要同意)

建中三同时: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知识点二:大气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1.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绿化、铺装或遮盖。

2.重点防治扬尘,城市主道路2.5米,一般路段1.8米。洒水、洗车、封闭覆盖、道路硬化

3.鼓励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部门联网。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

以上污染时,增加洒水频次。

知识点三:水污染防治

防治要求: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排水许可证(严格的遵循排水要求):■未取得排水许可证,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注意主体)

■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施工期限

■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

■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排水许可不得收费

知识点四:固体废物防治(变化)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贮存、处置的,应当向移出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1)建筑垃圾再利用和回收率30%;

(2)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40%

(3)碎石类、土方类建筑垃圾,利用率50%

知识点五: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变化-可忽略)

【法律责任】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知识点六:施工节能(4节)

【节材】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生产、铺售、使用粘土砖。施工现场 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 70%以上。

【节水】【自来水利用要点】(6)施工现场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分别确定用水定额,分别计量;(7)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确定用水定额,分别计量。

【非传统水源利用要点】(1)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有条件的应收集雨水养护。(2)基坑降水阶段工地,宜优先采用“降排的”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5)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

【提示】此知识点可理解记忆,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地方尽量用中水、地下水不用自来水;2、用自来水时多装水表,分别计量。

【节能】:建筑物合理设计采光、通风、朝向,可以减少空调使用,从而节约用电。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节地】:合理安排施工总平面,库房料场尽可能靠近大门,缩短运输距离,形成环形通路,可以节地。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知识点七:受法律保护的文物范围

1.文物范围

【何为文物】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2) 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

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3) 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5) 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注意】文物≠化石

三、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2)古文化遗址、古墓养、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3)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国家享有辨认器物物主的权利。

【提示】:1.中国地盘内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地盘外的文物只有辨认权。2.文物不因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保管收藏单位变更而改变。

知识点八: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

7.参加工伤保险,危险作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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