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不报是什么罪以及知情不报是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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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明知有人犯法,知情不报有什么罪吗?
- 2、知情不报是什么罪?
- 3、知情不报是什么罪
- 4、知情不报是包庇罪吗
- 5、知情不报具体是什么罪
明知有人犯法,知情不报有什么罪吗?
知情不报根据不同情节,罪名也不同。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窝藏罪:
窝藏罪是明知是罪犯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本罪的主要特征:
(1)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惩治犯罪的正常活动。
(2)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必须明知是犯罪分子。
(3)客观上表现为为罪犯提供隐蔽处所或用金钱、物质资助罪犯逃往他处隐蔽的行为。
窝藏的对象必颁是已经实施犯罪或越狱脱逃的罪犯。事先有通谋而事后予以窝藏的,以共犯论处。
包庇罪:
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的对象必须是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包括犯罪之后潜逃在外、尚未抓获归案或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犯罪分子,以及已经被逮捕、拘留或被判刑劳改而越狱脱逃的犯罪分子。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向司法机关或有关组织作虚假证明,或者帮助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借以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
(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帮助其掩盖罪行,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
另外,根据《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对职务犯罪行为知情不报者将受处分。
“在以往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出于种种考虑,对身边发生职务犯罪的行为,并不会主动报告,甚至在接受调查时,还拒绝交代知道的他人犯罪行为,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宁波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负责人说。
针对这种现象,《条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有职务犯罪行为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举报。知情不报者,将有可能受到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条例》中关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人民团体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的内容共有9条,其中要求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和工作计划,并保证开展工作的条件。
同时,这些单位还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计划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扩展资料:
处罚案例一:
为在逃犯租房
男子为在逃犯朋友租房被判窝藏罪获缓刑三年。
交朋友重义气值得称道,但帮要帮对地方。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明知朋友是在逃犯,还“有情有义”的帮朋友租房隐匿的案件,被告人胡凯杰犯窝藏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9年8月份初,因涉嫌抢劫犯罪被公安机关通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崔伯路逃匿至淮南市,崔伯路找到曾在一起做生意的好朋友被告人胡凯杰,要求被告人胡凯杰帮忙租房,被告人胡凯杰明知道崔伯路是网上逃犯,仍为其联系租房事宜,帮助其逃匿。当月10日,崔伯路被抓获。
被告人胡凯杰庭审时说:“我太郁闷了,崔伯路和他老婆要租房子,我只是在路边的电线杆上看到租房广告,我就把广告扯下来交给崔伯路的,我让他联系,他手机没有电,就用我的手机联系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凯杰明知崔伯路是犯罪的人,仍为其逃匿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被告人胡凯杰自愿认罪,同意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审理本案,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处罚案例二:
被告人:曾X静,女,1973年3月8日、曾X夺,男,1951年12月26日同是出生于辽宁省海城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包庇罪于2008年5月22日海城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被告人曾X静与金XX系夫妻,2007年金XX驾驶的车辆将一名过路的行人撞死后逃逸,回到家中和妻子曾X静说明了肇事的经过,被告人曾X静经过与丈夫协商,遂与丈夫于2007年12月一起带上了足够的钱和物逃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其父曾X夺的住处。被告人曾X夺在得知此事后,仍为其提供住处,帮助其藏匿,2008年5月20日公安机关民警来到曾X夺住处抓捕金XX,当时是被告人曾X静开的门,见是警察,并看了他们的证件,然后把门关上,就跟其爱人说:“分局来人了,快走。”后其父迅速带着金XX来到家的后门,让金XX从后门跑。后警察进了屋里,将二人带到公安分局。
在本案中,被告人曾X静、曾X夺在主观上明知其金XX涉嫌犯罪,为逃避公安机关把金XX关押起来,就将金XX 藏于其父家中,并为其提供财物,没有让金XX去公安机关;当公安机关民警来到金XX 父住处抓捕时,二被告人又为金XX指示逃跑路线,帮助金XX逃走,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侵犯了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追诉活动,完全符合窝藏罪的犯罪构成,因此,对被告人曾X静、曾x夺的行为应以窝藏罪论处。但考虑本案的二被告人对法律认识存在误区,结合二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目的、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可以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参考资料:
-窝藏罪
-包庇罪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知情不报将受处分
知情不报是什么罪?
如果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的情况下,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帮助犯罪分子逃匿或者进行包庇的,就会构成窝藏、包庇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1、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和第十九条规定,如果人民警察明知是逃匿的犯罪分子而不履行职责的,可构成玩忽职守罪。
2、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明知他人犯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构成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3、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4、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5、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
6、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7、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8、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知情不报是什么罪
知情不报涉嫌窝藏、包庇罪。如果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的情况下,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帮助犯罪分子逃匿或者进行包庇的,就会构成窝藏、包庇罪。窝藏、包庇罪一般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窝藏、包庇罪为选择性罪名,通常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匿,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窝藏罪定罪处罚:
(一)为犯罪的人提供房屋或者其他可以用于隐藏的处所的;
(二)为犯罪的人提供车辆、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或者提供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三)为犯罪的人提供金钱的;
(四)其他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情形。
保证人在犯罪的人取保候审期间,协助其逃匿,或者明知犯罪的人的藏匿地点、联系方式,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保证人以窝藏罪定罪处罚。
虽然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但不是出于帮助犯罪的人逃匿的目的,不以窝藏罪定罪处罚;对未履行法定报告义务的行为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知情不报是包庇罪吗
知情不报不属于包庇罪。知情不报只是一种客观的行为状态,是指知道自己是逃犯而不向司法机关举报,让其逍遥法外的行为。包庇罪是指不仅知情不报,而且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其提供隐藏的地方、财产,帮助其逃逸或作假证明包庇。
【法律分析】
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知情不报具体是什么罪
行为人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有帮助犯罪分子逃匿或者进行包庇的,会构成窝藏、包庇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