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老板欠钱怎么追讨以及工地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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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工地小老板欠钱不给怎么去要
工地小老板欠钱不给要回的方法如下: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这又分三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方法中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最为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地老板欠钱怎么追讨
工地老板欠钱,劳动者追讨方法有:1、和工地老板协商;2、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劳动仲裁;4、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相应的民事纠纷诉讼,申请支付令。
法律分析
依照相关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为:1、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其内容要点需要载明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情况,如劳动者真实姓名、性别、年纪、住所地等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还要一一列举所需要仲裁的请求事项以及提出相关仲裁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写明搜集到的证据以及证据的来源,有证人的还要提供证人的相关信息;2、如果仲裁委员作出受理答复的,需要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五天内通知被仲裁申请人;3、仲裁庭在开庭的五天前通知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地点;4、仲裁庭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会根据争议事实作出裁决;但若是双方达成调解的,则会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地老板欠工人钱不给怎么办?
工地老板欠工人钱不给的解决办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4、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地老板欠工人钱不给怎么办
工地老板欠工人钱不给的解决办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4、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地老板欠钱不给.我要怎么追讨
工地老板欠钱不给,可以到各地劳动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的。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的话,还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强制执行。只要证据确凿,工地老板是不可以随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法律分析
用工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拖欠劳动者工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奉献了自己的劳动后,单位就应该及时的支付其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不给,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农民工有权利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理,或者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话,农民工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