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及人身保险合同宽限期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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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第一,人身保险合同与人的生命安全、健康、财产息息相关,具有社会保障性。保险公司通过人身保险合同来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有益的风险保障和保险理赔服务,以满足人们在面临意外风险时的保险需求。
2、人身保险合同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疾病、伤残或死亡等风险发生时,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关注的是人的生命、健康和生存状况。
3、可以储蓄。如果是长期人身保险,如年金保险或万能保险,可以储蓄资金。不存在超额投保,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难以用货币衡量,所以人身保险一般不存在超额投保和重复保险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第一,人身保险合同与人的生命安全、健康、财产息息相关,具有社会保障性。保险公司通过人身保险合同来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有益的风险保障和保险理赔服务,以满足人们在面临意外风险时的保险需求。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1)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标的,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所以没有保险金额部的超过保险价值的规定,没有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发生事故后各张保单的保险额累计计算。
人身保险的特点如下:保险金额定额:人身保险的目标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需求和支付保险费的能力确定的。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支付金额以预约定的金额为准。
人身保险合同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疾病、伤残或死亡等风险发生时,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关注的是人的生命、健康和生存状况。
人身保险的特征是什么?保险金额的确定不同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无法以价值为标准来确定保险金额,而只能根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需求、投保人的货币支付能力以及保险人有关保险金额的限制来确定。
人身保险的特点: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对价是相互的,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
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定义和主要内容?
宽限期条款是分期缴费的寿险合同中关于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不因投保人延迟缴费而失效的规定。其基本内容通常是对到期没缴费的投保人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一:人身风险的特殊性在人身保,风险事故是与人的寿命和身体有关的“生、老、病、死、残”。其主要风险因素是死亡率。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年龄、性别、职业等。二: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
受益人条款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指定、资格、顺序、变更及受益人的权利等内容的具体规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十分重要的关系人,很多国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都有受益人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保险标的人格化。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利益,属于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者人身利益。保险金额定额支付。
给付保险合同指保险金额事先由双方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规定事件出现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标准实行定额给付,不得增减。人身保险合同就属于给付保险合同。故本题选择A。
保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所谓民事合同,是指对合同约定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发生合同约定的结果采取一种措施,如果不发生合同约定的结果则会采取另一种措施。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①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范围与条件下,与保险人协商确定;②人身保险合同保险金的给付属定额给付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