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模板以及法律案例分析模板英文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4-08-21 12:47:08290阅读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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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怎么写

撰写法律案件分析报告可以按照以下方法:

首先应当介绍案件情况,其次可以对案件进行法律上的分析,然后把法律依据专门列明,在法律分析中可以对法律依据第一二三进行引用。最后是总结性的判决结果,并可以对判决结果进行小结。

在办案中会出现很多有争议的案件,法官与检察官、律师对案件有着不同的认识、处理方式也相差甚远。甚至学术界与实务界对此类案件都存在着不同认识,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

撰写这类案件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讨论,形成共识,更好地处理这类案件。因此,撰写此类案件首先应当起一个能够概括争议问题的题目。题目应当简短明确,直接点出案例分析的实质问题。切忌题目过长或者不明确,使人读后不知所云。

第二,写出要旨。要旨应当是对最后的结论总结性的归纳。文字一般控制在150字左右,用简洁的语言,明确的观点概括出规则意义的结论。

第三,叙述案件事实。在正文中应当将有争议问题的事实完整叙述清楚,特别是有关决定案件适用法律和处理结果的细节事实问题叙述清楚,以免让读者读后生产误解或者被误导。

第四,对不同观点及理由进行全面介绍。这里的不同观点一般是指主流观点,而不是将所有的不同观点一一列上。

在介绍不同观点时,一定要与提出此观点的文章或者书籍进行核对,不要断章取义,更不应歪曲他人的观点。此外还应标出出处,以便zuozhe 或者读者查找、核对原文。

第五,论证。

一是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条文的含义,若对法律条文理解上存在分歧的,运用解释法律的基本方法,如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等方法,来确定适用相关法律条文的含义、适用范围适用及条件;

二是,结合不同观点从学理上分析的立法的本意,以及法律条文本身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需要修补等等;

三是,涉及其他法律的,还应论述清楚该法律条文与其他法律条文的关系(包括是否存在冲突等问题);

四是,涉及到历史、文化、经济、风俗传统等问题的,亦要从这些角度并根据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例如,涉及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案件,就应根据当时的土地制度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分析;

五是不同处理方式的社会效果等等。

若在认定事实和证据上存在分歧的,还要从有关证据规则的原理分析庭审调查中,对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效力,根据有效证据,按照认定证据的规则确认案件事实。

例如,在撰写《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的能否认定为工伤——于保柱诉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申诉案评析》中从《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诉讼中的举证范围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从而得出“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的结论。

在法理论述中,不少同志喜欢用比较法分析论证。比较有三种比较方式:一是用外国的法律与中国的法律进行比较,解决法律漏洞问题。此种方法对拓宽思路,找到更好的处理路径是很有帮助的。

但是,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法律体系不同,因此在介绍外国法律时,一定要介绍清楚制定相关规定时的社会背景,该规定的含义、适用范围及条件,适用的社会效果等背景情况。否则,难以进行比较,难以预料将外国的法律规定移植到中国是否存在水土不服等问题。

二是用国外发生的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与该争议案件进行比较。使用此种方法时,一定要将外国的类似案件的案情介绍清楚,是否真的与争议案件相类似,此外,还应将该国的国情及风俗习惯等问题介绍清楚,因国情不同,风俗习惯等不同,国外的处理方法就很难借鉴。

三是用国内其他法院类似的案件处理情况的利弊进行比较,从中找出对争议案件处理的最佳方式。在这里需要注意,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方的经济、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等多有不同,分析时不能忽略上述因素,否则南橘北枳。

对争议案件一般应当提出自己的结论性意见,不能没有结论或结论含糊不清。实在难以得出肯定性结论意见的,也应提出倾向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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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收藏!有了这21个案例分析模板,偷偷多拿20分!

01防火间距不足时应采取的措施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但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高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财扑救,切忌盲目设置,顾此失彼。

02火灾事故原因

1、高令不行,高禁不止,不落实整改措施。2、违章指挥,违规作业。3、消防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够。4、消防组织不合理。5、相关部门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6、防灭火设施技术和设计上存缺陷(缺陷稍加解释)。

03应急准备不足

1、员工应急教育不够或培训不足。2、预案应急演习不足。3、消防器材不足。

04人员疏散的判断标准

1、烟气温度(2米以上空间内的烟气平均温度不大于180摄氏度)(当热烟层降到2.0米以下时,持续30分钟的临界温度为60摄氏度)。

2、可见度10米(当热烟层降到2米下时,对于大空间能见度临界指标为10米)。

3、一氧化碳(2500毫克每升)。

05建筑消防设施配置要点

1、配置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2、配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3、配置自动灭火系统。4、配置自动报警系统。5、配置防排烟系统。6、配置安全疏散设施。7、配置建筑灭火器。

06灭火器配置问题

灭火器配置存在哪些问题(考试有图)1、灭火器设置点到保护区域最不利点的距离超出标准要求。2、灭火器箱箱体标识不全。3、灭火器数量不够。4、灭火器超期未检。5、灭火器箱设置位置影响日常通行及疏散通行。6、灭火器压力指示器针超范围。

07事故责任

1、主管消防负责人违章指挥。2、操作人员,规作业(无证上岗或未经专业培训)。3、发现违章行为未制止违章行为。4、法定代表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火灾隐患没认真整改。

08应配备的救援设备

1、通讯设备。2、报警设备。3、个体防护设备。4、相关数据及所需技术资料设备。5、各种急救和救援设备。

09应设置的标志

1、严禁明火标志。2、注意用电安全标志。3、必须戴防毒口罩标志。4、紧急出口标志。5、逃生路线标志。6、消防通道标志。

010建筑物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明要求

1、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均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

2、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1X,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1X。

3、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1X。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011消防电梯设置要点

1、消防电梯的数量应依据规范按每层建筑面积确定,并宜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2、消防电梯应设前室并靠外墙设置,面积符合规范要求。

3、电梯前室的门应用乙级的防火门或高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电梯井及机房的维护结构应符合要求。

4、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首层应设置消防队人员专用操作按钮,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高层民用建筑电梯前室门口还宜设挡水设施,轿厢内电缆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动力与控制电缆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5、消防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012消防应急灯具测试

(一)公用

1、灯具正常工作时,光源应保持常亮且无故障。

2、操作时按钮使灯具处于应急工作状态,记录应急工作时间,改时间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二)备自功能标志灯具

1、核查灯具的疏散标志指示方向与实际疏散方向要保持一致。

2、操作试验按钮启动语言功能的安全出口标志灯,语言应满足灯具说明要求。

(三)照明灯具

1、检查光源与电源分开设置的照明灯具、电源的试验按钮和转台指示灯可方便操作和观察。

2、测量安装区域的最低照度值要符合设计要求。

013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方案主要依据

1、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2、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

3、竣工资料中的产品说明书和质量合格证明。

4、在审查了竣工资料后,应分专业进行现场勘察仔细了解现场系统现状,周围环境条件,业主的消防管理现状。

5、参考类似建筑消防事故中最暴露出的问题,做为提出其针对性的维保方案的依据。

014每季度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显示。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到3次切换试验。

5、手动状态下,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加压风口电动控告装置,风机,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6、检查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7、抽取不小于总数25%的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015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1、消防主体责任落实,消防管理组织不到位。2、消防设施欠缺或运行状况不佳。3、消防设施无法高效运行。4、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物管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薄弱。5、大量使用高分子装修材料及可燃外保温材料。

016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总目标

1、减小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2、在火灾条件下,保护建筑物内使用人员以及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3、建筑物的结构不会因火灾作用而受到严重破坏或发生垮塌或虽局部垮塌,但不会发生连续垮塌而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4、减少由于火灾而造成的商业运营生产过程的中断。

5、保证建筑物内财产的安全。

6、建筑物发生火灾后,不会引燃其中相邻建筑物。

7、尽可能减少火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注意(人多先人,人少先财)。

017杜绝或减少火灾发生对策

1、应选择本质防火性能好的相关设备。2、在设备上安装防灭火装置。3、工人应严恪执行按作规程。4、配备防止火灾危害的必要的防护用具。5、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发现设备再问题及时进行维修。6、加强员工的防灭火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7、制定针对火灾的应急预案,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代替可燃易燃的物料。

018整改规范措施(教训)

1、加强消防管理,落实防灭火责任。2、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3、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4、相关部门加强消防监管。5、采取高针对性的防灭火措施,加大投入。6、完善并落实火灾应急预案。

019火灾危害因素

1、存在的火灾危害因素及存在哪个作业中?1、带电作业容器爆炸。2、起重作业器材爆炸(粉尘,气体)高温作业锅炉爆炸危化品作业。

020消防巡查的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及其消防安全掌握情况。

021事故调查取证中主要资料和证据

1、发生事故单位名称和发生时间。

2、肇事者和受伤害者的自然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态身份证)技术背景资料,消防教育和考核记录。

3、事故发生当天肇事者和受伤害者工作情况。

4、肇事事故发生地点内设备、物料位置图。

5、设备损坏情况、现场残留物,破损部件描述。

6、肇事者和受伤害者受伤情况描述,现场采取的应急措施。

7、肇事者和受伤害者所在岗位操作规程(或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相关防灭火的管理制度。

法律案例分析怎么写_法律案例分析模板

法律案例分析怎么写?案例分析作为“法律基础”课教学的一种重要 方法 ,能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提高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 法律知识 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法律案例分析怎么写,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法律案例分析的写法

一、案例分析的位置

案例分析的位置必须恰到好处,唯有如此才符合规范。有的同学喜好将案例置于论文之首,有的同学喜好将案例置于论文中间,也有的同学喜好将案例置于论文的末尾。我们对这三个位置进行一些分析。如果您在 文章 的开头就将案例已经分析得头头是道,则使案例失去了提出问题的价值,如果您在文末对案例进行分析,则又显得体系不和谐。正确的做法是,如果在文章开头提出案例的,则比较适合将案例作为引子,引出文章所要探讨的核心问题,随后在理论分析之后,再对案例的内容进行分析;如果您在文章的中间提出案例,则可以一并进行探讨;如果在文末提出案例并且分析该案例,则不甚适宜,不建议采用这种方式。

二、案例分析的数量

案例分析的数量不宜多,我们建议1-2个案例,并且各个案例之间必须有所不同,而不是相似的案例。案例不能太多,也不能相似,所采用的案例必须具有范本意义。如果案例采用过多,则有凑字数的嫌疑。以前我们遇到一个学生一口气分析了5个案例,且这5个案例之间的差别并不大。5个案例占了他 毕业 论文的2/3字数,被老师斥责为案例教科书。因此,案例宜精,而不宜多,否则案例分析的效果会走向反面。

三、案例分析的内容

切记,案例分析的内容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抄网络或者人民法院公报,如果照抄案例并且标明注释,从理论上将这并不算抄袭,并且摘编案例本身也不是抄袭,但是现在的抄袭检测软件却可能将这部分内容当成是抄袭,给您带来很多麻烦。我们的建议是,您需要对所摘编的案例进行精简、归纳、 总结 ,在保留案件关键信心和核心信息的前提下,对案例的文字进行优化。

四、案例分析的必要性

如果您的文章能有一个恰当好处的案例,那一定能为您的文章增色不少,但是如果实在没有案例,那还是不要案例为好。一个和主题不甚相关的案例,或者一个杜撰的案例,可能会使您的论文得到差评。所以同学们切记,案例必须高度相关,并且能借此案例说明问题,否则宁愿不要案例,也不要杜撰案例或者选编不相关的案例。

法律案例分析模板

王某和李某夫妻育有一子一女。长子王甲在公安局工作,娶妻刘某,生育儿子王进;次女王乙是银行职员,嫁夫徐某,收养一女徐丽。王甲于2000年因公牺牲,其妻刘某与儿子王进和王某、李某共同生活,刘某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2003年王某立下自书遗嘱一份:死后给孙子王进遗产20万元。2005年7月王某突发脑溢血死亡。经查: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数十年,共有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请问:王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答案

本案中王某的继承人有妻子李某、孙子王进(代位继承人)、刘某(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孙子王进(代位继承人)和女儿王乙。王某的遗产60万给孙子王进20万,剩下的40万由4人平分,每人10万元。

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数十年,共有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总计40万+80万=120万,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王某和李某各一半,王某的遗产也即120万的一半60万。

法律基础经典案例分析例题2

张某,女,1991年5月出生。张某2007年7月初中毕业后到一家商店工作,月收入950元。2008年6月张某自作主张花2000元为自己买了一条金项链。张某的父母得知此事后,以张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购买项链未经其父母同意为由,找到商场要求退货。请问:商场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父母的这一要求?

案例分析解答

2008年6月,公民张某已经满17周岁,在一家商店工作,能以自己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金项链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商场有权拒绝张某父母的要求。

法律基础经典案例分析例题3

农民张某在自己承包的责任田里耕地时,挖出了一坛子银元,坛内有一字条:“民国三十年张三元埋”。问:该坛银元应归谁所有?

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中由于坛内字条已注明所有人,因此不应属于无主财产,不能归国家所有,只能归张三元的继承人所有(张三元认定已死亡)。

法律基础经典案例分析例题4

甲15周岁,为一痴呆人,一日,甲父外出办事,匆忙之中忘了将甲托人照管,结果甲私自玩打火机将邻居家的房屋点燃后烧毁。问:邻居家的损失应由谁负责赔偿?

案例分析答案

监护案件,由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也要适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故意引诱、教唆被监护人所引起的,则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本案中,甲15周岁,为一痴呆人,甲父是法律规定的监护人,他外出办事忘了将甲托人照管,具有过失。对方当事人没有过错,邻居家的损失应当由甲父负责赔偿。

法律基础经典案例分析例题5

刘迪,女6周岁,在某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2003年某机构组织 儿童 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一等奖,得奖金5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300元抚养费。请问:该奖金应归谁所有?

案例分析答案

本案奖金5000元是纯获利益的行为,应归刘迪所有。因刘迪属于未成年人,由她的监护人张某代其管理。

法律基础经典案例分析例题6

张家、李家、王家相毗邻,并连成一线,某日张家发生火灾,火势十分凶猛,为了阻止火势蔓延,救火人员将李家的房子推倒一间。请问从民法角度分析救火人员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该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答案

这种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应当由引起险情的张家负责赔偿。

法律基础经典案例分析例题7

甲和男友是大学同学,1995年毕业之后他们就住到了一起,平时也象夫妻一样生活,到今天已经三年了。可前不久男友向甲提出了分手,因为他与公司的一个女同事产生了感情。甲想告男友重婚,你认为可以吗?

案例分析答案

甲不能告男友重婚,因为甲与男友属于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相反男友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法律基础经典案例分析例题8

甲欲毒害乙,将剧毒农药投入乙的食物内,乙刚吃下少量有毒食物,甲猛然悔悟,立即将乙送往医院,经医生全力抢救,乙没有死亡。请问:甲是否构成犯罪?本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答案

甲的行为已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属于犯罪。但本案中甲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犯罪中止。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本案中甲对乙已造成一定损害,属于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基础经典案例分析例题9

李某将他人的一台彩电偷回家中,经其父、兄规劝,李某悔悟。在被盗者未发觉的情况下,又偷偷地把这台彩电送回原处。请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答案

李某的行为已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属于犯罪。但本案中李某能够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本案中李某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予处罚,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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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怎样写?

一般情况下,案例分析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以刑法为例):1、可以在开始就写明该案例分析的结果,如该案的被告人涉嫌盗窃罪;还有一种写法是通过全面分析后在最后写明结论,你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写法。2、依据案例涉及到的法律条款,结合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详细分析。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从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主观上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主体为一般犯罪主体;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分析该案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构成要件。如果是民事案例,则需要对照民法通则或者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规定具体分析。如果涉及民事侵权,也需要依据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详细分析。3、通过上述分析,得出案例分析的结论。如果是在开始就点明案例分析结果,则此处就是进一步强调一下结论的正确性。4、如果是刑事案例,还需要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写明依照刑法规定应该处以的刑罚。如: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该案被告人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学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案例分析是实现经济学教学模式上的创新,案例教学法不同于传统教学法,它强调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学案例分析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法学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篇1: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

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法学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篇2:

刘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基本理论: 1.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 动。 2.法定代理是指根据被代理人委托授权的意思表示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被代理人 的委托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只要被代理人一方用书面或口头方式作出了授 予代理人代理权的意思,表示该委托授权行为便发生授权的法律效力,代理人便取得 了代理权。 3.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是 监护人的法定义务。 4.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自信能够避免造 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分析: 赵某仅八岁,属于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充分的了解。当赵某母 亲把赵某交付给刘某是也相当于把法定监护的义务同时交付给刘某,并告诉他赵某不会 游泳,刘某在知道这个情况的前提下,仍带赵某去水库游泳,让其独自下水,致使赵某 意外溺水身亡,对此刘某应该负绝大部分责任。 他在充分知道让赵某独自下水会发生危险仍让赵某独自游泳属于主观大意,他没有尽到 法定监护人的义务,因疏忽大意没有采取应有措施,属于主管渎职,属于主观过失致人 死亡。 按《刑法》第 233 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一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

分析结论: 刘某应该负刑事责任,但其在发现赵某溺水是,积极抢救,在量刑时应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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