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及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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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移送管辖
法律分析:移送管辖指的是某一具体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受理时发现该案并不属于自己管辖,此时该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而且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不可以拒绝。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
移送管辖 指某一土地管理部门将已经受理的不属自己管辖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土地管理部门。移送管辖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移送土地管理部门已受理该案件。(2)移送土地管理部门对该案无管辖权。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
法律主观:移送管辖是指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法律分析: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
裁定移送其他法院管辖
法律主观:可以 移送管辖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 管辖 的,应当移送给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主观:民事 诉讼 中的 移送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 管辖 的,应当移送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做法。
可以移送管辖,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什么是移送管辖?
1、法律分析: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移送管辖的条件有:(1)移送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2)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2、移送管辖 指某一土地管理部门将已经受理的不属自己管辖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土地管理部门。移送管辖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移送土地管理部门已受理该案件。(2)移送土地管理部门对该案无管辖权。
3、法律主观:移送管辖是指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4、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
5、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6、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可以由没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也可以由下级法院移送到上级法院,或者经过法定程序由上级移交到下级法院。
关于移送管辖的相关规定是: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
法律解析:民事 诉讼 中的 移送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 管辖 的,应当移送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案件管辖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
1、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可以由没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也可以由下级法院移送到上级法院,或者经过法定程序由上级移交到下级法院。
2、法律主观:民事 诉讼 中的 移送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 管辖 的,应当移送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做法。
移送管辖名词解释
1、法律分析:移送管辖指的是某一具体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受理时发现该案并不属于自己管辖,此时该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而且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不可以拒绝。
2、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
3、移送管辖 指某一土地管理部门将已经受理的不属自己管辖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土地管理部门。移送管辖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移送土地管理部门已受理该案件。(2)移送土地管理部门对该案无管辖权。
4、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5、法律主观:移送管辖是指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6、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