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扣除以及子女教育扣除项中包含博士后

法律顾问大白天2024-11-24 07:49:392.3 K阅读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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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个税子女教育扣除多少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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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子女教育可以扣除多少

专项扣除子女教育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前的相关支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即可以按父母任意一方扣除100%,也可以在父母之间各扣除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标准

一、正面回答:

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扣除的规定: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二、子女教育:

1、享受条件: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标准方式: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起止时间: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4、备查资料: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继续教育:

1、享受条件: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标准方式: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3、起止时间: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4、备查资料: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个税子女教育扣除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符合个税专项扣除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报个税抵扣,减轻纳税人的个税负担,个税专项扣除的专项是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以及赡养老人这六项。

1、子女教育。年满3岁的子女正在进行学前教育,或子女在进行全日制的学历教育,那么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申请个税抵扣,如果纳税人有多个子女都符合条件,那么每个子女都可以享受1000元的扣除额度。具体的扣除人可以由父母选择确定由一方进行扣除,也可以父母两人分别扣除500元;

2、继续教育。纳税人本人如果正在进行学历、学位教育,或者是在进行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那么可以申请个税抵扣。进行学历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额度。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在获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一次抵扣3600元。

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者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为境内首套住房,并且目前正在还贷,那么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为20年。

4、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每月有住房租金支出,那么可以申请住房租金个税抵扣,抵扣额度根据工作地区不同,分为1500元、1100元、800元三个标准。注意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不同同时享受。

5、大病医疗。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部分金融如果累计超出15000元,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申请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最高抵扣额度为8万元。

6、赡养老人。只要有一位被赡养人年满60岁,就可以申报个税抵扣,被赡养人是指父母、以及子女均失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每月扣除标准为2000元,独生子女可以一人享受2000元,如果是非独生子女,需要分摊2000元额度。

纳税人可以根据个人个税专项扣除细则来比对个人条件,如果满足条件的,那么可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表,填写好后可以选择交给纳税单位,也可以自行申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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