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担保及工程款质押担保

精通律法的小琳2024-04-06 12:30:0435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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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有哪些?其效力如何?

(一)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中的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以及保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例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我国的担保方式有哪些抵押担保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主观:担保方式有:保证、 抵押 、 质押 、留置和 定金 。 保证是指保 证人 和 债权人 约定,与 债务人 不履行 债务 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结合我国《担保法》中的规定,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了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对于不同的担保方式,适用的范围、条件、规定等都不一样。尤其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在定金担保的情况下,往往是适用定金罚则的。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第三条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质押担保及工程款质押担保

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的区别

保证、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担保物的种类不同抵押物和质物都必须是抵押人或出质人有权处分的、法律允许转让的、便于管理和实施的财产,但在具体种类和范围上是有区别的。

五种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其中,抵押、质押和留置是物的担保,定金和保证是人的担保,物保是具有优先性的。

保证?是担保吗?指的是当保证人跟债 权人约定在债 务人不能履约时,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质押或抵押是指债 务人抵押物品在别人那边才获得借 款。两者却别是质押物可转移占有,抵押物可以转移占有。

股权质押如何担保债务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东把股权质押后债务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出质为限承担债务。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依法出质。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质权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折现偿还 债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 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股权质押担保是什么意思

1、法律主观: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在我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的股份。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

2、股权质押是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的,也就是说给债务的旅行承担的一个担保,责任债务人或者是第三人依法将股权暂扣给债权人,当出现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的情况之下,债权人就有权使用这个股权优先受到赔偿。

3、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4、股权质押就是把“股票持有人”持有的股票当作抵押品 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行为,通常发生在股东急需流动资金而又无法变现股份的情况下。

作为贷款担保方式,抵押与质押在哪些方面不同

1、法律主观: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具体如下: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2、转移权不同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债务人无法使用质押物。抵押抵押不转移抵押物,在债务存续期间债务人可以继续使用抵押物。抵押对象不同 质押对象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

3、法律分析:概念不同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存单质押担保

1、存单质押担保属于物的担保,是将存单作为质押物向债权人借贷的一种形式。当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利将存单处置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2、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 损害赔偿金 、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3、(1)根据《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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