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及票据法律关系可以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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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的特性是什么
第二:票据法具有技术性。票据法是为了方便商品交易和信用而制定的,因而侧重对票据进行纯技术的规范。第三:票据法的国际统一性。市场经济的国际化,使国际支付和信用工具也趋向一体化。
票据的法律特征有: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票据是债券证券。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票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的特征有:设权性,即票据权利的发生,必须以票据的设立为前提。无因性,票据是一种无需过问原因的证券。原因是指票据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的原因。
票据行为包括的特性有:要式性、抽象性、文义性、独立性、连带性。票据行为的要式性。票据法对各种票据行为均规定了一定的行为方式,票据行为应以法定方式进行,这种性质即为票据行为要式性,又称为票据行为的定型性。
票据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支付。
票据法在性质上属于商法,票据行为则是一种商事法律行为,与一般的法律行为特征相比,还具有自身的特点。票据行为与一般的法律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要式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九条【票据的记载事项及其更改】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2、本票的出票人是付款人。我国2004年修订的《票据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3、[答案解析] 《票据法》最早于1995年5月通过,现行的《票据法》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修正并开始施行。
4、空白票据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挂失止付是失票人为了避免票据权利被他人行使,将票据丧失的事实通知付款人,请求付款人暂时停止支付所失票据记载的款项,付款人在款项未付时暂时满足失票人请求的失票救济方法。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
什么是票据法?它的特征是什么。
票据法是调整各种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他人于见票时或确定的日期,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票据就是指是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或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包括汇票(bill of exchange),本票(promissory note),和支票(cheque)。
法律主观:票据法在性质上属于商法,票据行为则是一种商事法律行为,与一般的法律行为特征相比,还具有自身的特点。票据行为与一般的法律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要式性。
票据的法律特征有: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票据是债券证券。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票据是流通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