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罚制度以及KTV员工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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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员工罚款制度
- 2、员工奖罚规章制度是什么?
- 3、员工奖惩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 4、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 5、奖罚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 6、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的奖罚制度?
员工罚款制度
一、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三、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四、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五、第五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六、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七、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员工罚款不能超过多少
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罚款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综上所述,关于员工罚款制度的回答,建议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员工罚款每月扣除的工资比例不超过20%。
对于员工罚款没有特别的新规定,对于犯错的员工,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能对员工进行处罚,因员工的过错造成公司产生巨大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方式为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比例不超过20%。只有劳动者因为重大过失或主观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违反其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行为,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是什么?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如下:
一、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三、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四、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五、第五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六、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七、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员工奖惩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很多的公司都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这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员工奖惩管理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员工奖罚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员工奖罚制度。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员工管理技巧
1、让每个人都了解自己的地位,不要忘记和他们讨论他们的工作表现;
2、给予奖赏,但奖赏要与成就相当;
3、如有某种改变,应事先通知,员工如能先接到通知,工作效率一定比较高;
4、让员工参与同他们切身利益有关的计划和决策;
5、信任员工,赢得他们的忠诚信任;
6、实地接触员工,了解他们的爱好、习惯和敏感的事物,对他们的认识就是你的资本;
7、聆听下属的建议,他们也有好主意。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勤罚懒,规范公司人事管理,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快速的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称为公司员工。
第三条 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奖 励
第四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生产、管理及改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二)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和四新技术应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经济效益的。
(三)及时、有效地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或在抢险抢修中挺身而出,使人员及财产避避免受较大损失的。
(四)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在制止、揭发违法、违纪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五)对本岗位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六)对公司填补业绩、增加资质、开拓新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六条 记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或者组织评选,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七条 对员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经公司批准。员工获得奖励,由公司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章 处 罚
第八条 公司给予员工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一、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
二、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第九条 公司员工纪律处分有四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第十条 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一周内两次以上擅离岗位,懈怠工作的。
二、严重失职、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下的。
三、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的。
四、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任务,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
五、违反规定在禁火区吸烟,但未造成损失的。
六、一周内两次半小时以内的迟到、早退的。
七、不按规定填写本岗位职责规定的原始记录的。
八、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
九、年度内一次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的。
十、年度内连续旷工2天以下(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下同)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8天以下(不含节假日)的。
十一、违反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
十二、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的。
十三、由于个人疏忽遗失或损毁公司财务、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
一、对所在单位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不能如期完成,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经常违犯劳动纪律,()如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干私活等,一年内受警告处分累计二次的。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或挑拨离间,蛊惑人心,破坏公司团结,情节严重的。
四、因工作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
五、违反考勤制度弄虚作假的。
六、年度内两次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的。
七、年度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4天以下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节假日)的。
八、严重失职、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九、由于个人疏忽遗失或损毁公司财务、金额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内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的。
二、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的。
三、造谣惑众诋毁公司,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四、在工作时间内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的。
五、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公司,给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
六、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制造事端者或挑拨离间,蛊惑人心,破坏公司团结,情节严重的。
七、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情节较严重的。
八、对下属正常申诉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
九、拒绝主管人员调遣、指挥并有严重侮辱或恐吓之行为者。
十、年度内两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调遣以及正常工作安排的,态度恶劣的。
十一、未经许可向他人透露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或其他材料、数据、图纸、领导指示决定等。
十二、试图掩饰、包庇其他员工所犯过错行为,对其他员工所犯的错误行为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情况。
十三、因工作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十四、严重失职、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十五、年度内累计记过两次的。
十六、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
十七、由于个人疏忽遗失或损毁公司财务、金额在2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十八、年度内连续旷工4天以上、7天以下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节假日)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给予开除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公司内煽动罢工的。
二、上班期间酗酒的。
三、任何时候吸食毒品的。
四、参加不法组织的。
五、故意伤害其他员工或客人至轻伤及以上的。
六、偷窃公司财物,金额超过1000元及偷窃业主及相关方财物的`。
七、私自伪造公司重要文件的。
八、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他员工安全的行为和事宜的。
九、故意给公司的设备、设施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直接损失超过1000元的。
十、故意违反公司行为准则,情节特别严重的。
十一、向未经授权的人透露专有资料或保密资料的。
十二、请假在外单位从事本人专业范围内的工作的。
十三、被判任何刑事罪的。
十四、营私舞弊,收受贿赂的。
十五、严重失职、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十六、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不含节假日)的。
十七、一年内受两次及以上记大过处分的。
十八、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纪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十九、年度内三次及以上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的。
二十、由于个人疏忽遗失或损毁公司财务、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
二十一、在明示禁烟区内吸烟引起火灾,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二十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情节严重的。
第十四条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处分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分。
第十五条 对受到行政处分人员的经济处罚,采取一事一议制,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除经济处罚外,还可对违纪员工并处停职检查处理,但一般不超过6个月。受停职检查处理的员工,停职检查期间的停发工资或生活费。
第十六条 员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 警告满3个月、记过处分满半年、记大过处分满一年以后的员工,在评奖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员工同样对待。
第十八条 处罚权限及程序
对违纪员工给予处分时,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建议,报劳动人事部审核后交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任何处理决定必须征求公司工会意见。
第十九条 受纪律处分的员工有下列权利:
一、受处分者本人有向所在单位进行申辩的权利。
二、在批准员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劳动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三、员工对公司处分不服的,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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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奖罚制度(拟)
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著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申诫。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
(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重犯。
(十)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一)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公司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工厂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公司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公司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内斗殴。
(十二)事务处理未依规定手续办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三)产品出货点交或工程验收不实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四)保管的财物非因自然损耗而盘亏,情节重大。
(十五)浮报费用或虚报资料、意图溢领奖金、津贴或图利他人者。
(十六)在厂区内赌博者。
(十七)未经许可接带外人入工厂者。
(十八)因工作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遭受客诉、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十九)上班时间撤离工作岗位睡觉或离开厂房(未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十)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入厂。
(二十一)凡是违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险品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误开支票金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不经通知予以辞退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确定而未通知缓刑或未准保释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期间旷工达六日者。
(七)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或煽动非法罢工或怠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破坏劳资和谐或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财物或营私舞弊,情节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行为,经查属实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或毁损设备者。
(十四)年度内积满二大过者。
(十五)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佣金者。
(十六)与厂商勾结、诈骗公司财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职或兼营与公司相关事业而影响公司权益,情节重大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降级,参考前条各款规定予以降调。
第六条:奖惩互抵规定
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奖惩(辞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奖一次可抵销申诫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销小过一次或申诫三次,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销 大过一次或小过三次。
第七条:奖惩金加减发放标准:从业人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发下列金额。
一、 嘉奖一次:加发¥ 元奖金。
二、 小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三、 大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四、 警告一次:减发¥ 元奖金。
五、 申诫一次:减发¥ 元奖金。
六、 小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减半?)
七、 大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全扣除?)
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的奖罚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