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人_地役权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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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人是什么意思啊,有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
1、法律分析: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而地役权人就是使用地役权的人。
2、法律主观: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自地役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法律分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4、法律分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5、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属于地役权人的义务是什么
1、积极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可在供役地上为一定的积极行为的地役权,也称作为地役权。消极地役权是指以供役地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因其负有一定不作为的义务,而非单纯的容忍义务,又称不作为地役权。
2、需役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成为地役权人,地役权对他来说是一种权利;供役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成为地役人,对他来说,地役权则是一种负担或义务。地役权的效力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3、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需役地指不同归属土地的存在。供役地,指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需役地人的利益提供便利的土地。
5、法律分析:地役权是一种约定的物权,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利用效率,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约定地役权的,需要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
地役权的通俗理解是什么?
1、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而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地役权中的“役”就是使用的意思,如通行他人土地、由他人土地引水、禁止他人在其土地上建筑一定的建筑物等。
2、地役权,是指在他人的不动产之上按照合同约定,设立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用益物权。
3、地役权是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需要,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或者限制他人不动产的利用,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便利与效益的权利。
4、法律分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5、地役权: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6、法律分析:地役权: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