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以及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的区别

实习律师闫大师2024-09-17 10:18:22206阅读0评论

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的区别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的区别,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案件受理费由谁承担

1、法律主观: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案件审结后,这笔费用应当由败诉方的当事人负担或者由人民法院决定负担。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

3、法院判决后案件受理费怎么支付法院诉讼费的支付是由原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向法院预先交纳,法院收到诉讼费用后要向原告出具相关的凭证。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缴纳的是胜诉方,可凭诉讼费收据直接到法院退回所交诉讼费。

4、原告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在不同情况下由不同主体承担。具体如下:民事案件撤诉受理费交纳办法: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案件受理费以及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的区别

案件受理费怎么算

1、(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案件受理应当做出计算: 离婚 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 财产分割 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3、法律主观: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4、案件受理费按人民法院核定的实际争议数额计算收取。

法院案件受理费标准

1、法院受理费用标准如下: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等。

3、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院受理费用标准

1、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二)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非财产案件: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3、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受理费需要谁承担

1、案件审结后,这笔费用应当由败诉方的当事人负担或者由人民法院决定负担。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

2、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3、交通事故案件受理费由谁承担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先预付,最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因为交通事故纠纷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作为起诉的一方,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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