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偷拍空姐,一男子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5-02-06 11:42:41135阅读0评论

“你在干什么”!原本安静的,被一声怒吼打破了平静。机上身穿白衣的安全员,一个箭步,冲到坐在最后一排的男子身边,抓起男子手上的手机,查看着什么,而他俩身边站着被这一突发事件吓到的空姐,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正常行使中的国航舱内,机组人员都在有条不紊地工作着。一名空姐推着工作餐车,一排一排地进行服务,安全员也像往常一样进行巡视。突然,最后一排的男子拿出手机,将功能调至拍摄模式,悄咪咪地把手伸向过道,这一反常的举动引起了安全员的警觉。此时,工作中的空姐马上就要退到倒数第二排,而男子的手机恰恰摆到了她裙底的位置!

安全员眼疾手快,在确保男子实施了偷拍行为、固定证据后,立马冲到男子身边,将他当场抓住,人赃并获。据悉,济南机场候机楼派出所确认已获知此段视频,偷拍男子已经被处理。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真的是变态啊,有什么好拍的”、“丢人哦,就纳闷了能拍到什么啊”、“真是都无耻到飞机上去了”、“人家给你倒着饮料服务着,你就满脑子想着这些龌龊事”、“安全员好机智,点赞”。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男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呢?

首先,从民事的角度看,男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第1035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具体到本案,男子拿手机拍摄空姐裙底的行为,无疑侵犯了空姐的隐私权,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失等侵权责任。

其次,从治安管理的角度看,男子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男子在飞机上偷拍空姐裙底的行为,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细说本案中的男子,说他胆小吧,他以为飞机上没有警察监管,才敢拿手机拍照,可是说他胆大吧,他又只敢做这种偷偷摸摸不上台面的事情,真是不知道该说他无知还是可耻了。不过,这件事也给其他有类似违法苗头的人敲响了警钟。哪里都不是法外之地,做了违法之事,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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